買房萬萬不要延遲過戶,這5大風險你承受不起

最近,由於價格的原因,很多商品房的價格已經讓人望而卻步,我最近接到客戶有說想考慮商品房周邊的回遷房,經濟適用房等,我一直勸這些客戶不要考慮這種,並不是這類房源的品質不行,而是房屋這邊在買賣這塊存在一定的風險!首先,先跟大家講解一下比如這些回遷房,經濟適用房,帶有劃撥性質的房源上市標準。這類房源需要滿足拆遷協議滿足5年及5年以上,要有房本,房本滿足兩年,不滿兩年需要多交個稅,有房本才能過戶!

拆遷協議不滿五年的,這類房屋不能買賣,沒有任何公證處能給你公證,也沒有任何單位和個人給你承諾更名!有的人說我可以等滿足條件再去過戶,但基本這種房源現在購買不能貸款,基本付全款或者留尾款等過戶結清。這類房源確實價格要低於商品房的價格,現在付錢就能拿到鑰匙裝修成自己滿意的家。但是這類房子我見過不少的糾紛,這裡面風險我跟大家說一下,為什麼買房一定要過戶!

過戶是買房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步,過戶後房子才是你的,沒過戶房子還是屬於房東。但在買房過程中,一些人為了節省稅費,簽了合同卻等到房屋滿2年或者滿5年再過戶,有些買家購買未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未滿3年的動遷房,這類房子暫時也無法過戶。這種行為存在很多風險,本文簡單說說。

買房萬萬不要延遲過戶,這5大風險你承受不起

一、違約風險

房價上漲過快,賣家可能寧願賠違約金也不辦理過戶,如果賠償的違約金遠遠比不上房價上漲幅度,那買家的損失就非常大。相對的,如果房價下跌過快,買家也會有此想法,寧願放棄定金或部分購房款,也不願意繼續履行合同。

二、一房二賣

簽約到過戶間隔時間越長,交易風險越大,嚴重時可能導致一房二賣。根據規定,出現一房二賣的情況時,並不是誰先簽的合同房子就歸誰,而是誰先過戶算誰的。即使合同做了公證,買家也拿不回房子,只能要求賣家承擔違約責任。

三、房屋被查封

在等待過戶的時間裡,房子產權還是賣家的。如果這段時間賣家出現一些經濟糾紛,或者賣家有其他債務被訴至法院,可能導致房產被查封,屆時房子避免不了被拍賣的風險。

四、房子被抵押

與被查封的風險類似,賣家可能拿著房產證去抵押貸款。如果到了約定時間,房子仍有貸款沒還清,就無法過戶。


五、房屋產權人意外身亡

如果買賣雙方簽了合同,一旦賣家不幸去世,買家不得不一一找出賣家的眾多繼承人,並辦理房屋繼承手續,再辦理房屋產權轉移手續。在此過程中,買家不得不忍受額外的支出,以及繁瑣的公證、過戶時間。而且,不排除會有繼承人坐地起價。

提醒:

在籤買房合同時,詳細約定好過戶時間。如果發生不可控意外,導致必須延遲過戶,一定要找一個第三方一起去做公證。另外,在過戶完成之前,不要把全部房款交給賣家,以免陷入人房兩空的尷尬境地。

在買賣二手房源時一定要買現在能過戶的,有房本的,二手房的週期不能超過六個月以上,正常現在在純公積金貸款的房子也不會超過四個月就能完成全部手續,只有拿到屬於自己的房本,打造的是自己真正的家,自己才住的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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