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呼和浩特重新發放電子消費券

4月18日,記者從呼和浩特市政府瞭解到,為進一步提振消費信心,促進市場回暖,保障和穩定就業,儘快全面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呼和浩特市將於4月19日開始,把第一輪發放的已領用未使用的電子消費券重新通過微信、支付寶、銀聯“雲閃付”三種支付平臺,錯峰向全體市民和外地來呼人員發放。

據瞭解,與第一輪相比,本次消費券由行業券改為通用券,餐飲、百貨、超市、文旅等重點行業均為滿50元減10元,滿100元減30元,滿200元減50元。消費券使用期限為:2020年4月19日至4月26日。

全體市民和外地來呼人員可通過微信平臺、支付寶平臺和銀聯“雲閃付”三種方式領取消費券。其中,微信平臺:消費者可通過“呼和浩特政務服務”微信公眾號,點擊“消費券”菜單進行領取;支付寶平臺:消費者可通過“支付寶”APP首頁活動專區或在“支付寶”搜索“呼和浩特”進行領取;銀聯“雲閃付”APP :消費者可打開“雲閃付”App ,進入“發現”頻道進行領取。消費券具體領用和使用方法詳見各平臺活動頁面。

內容來源:北方新報正北方網記者 劉惠

審稿主任:劇根宏

值班總編:韓方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