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幹警走上新“崗位”

4月22日,績溪縣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幹警龔鑫步入法院大門,開始了他新一天的工作,作為檢察干警的他為什麼到法院上班了呢?原因很簡單!


檢察干警走上新“崗位”


為進一步拓寬培養渠道,助力青年幹警成長,提升檢察干警依法辦案水平,績溪檢察院與績溪法院就青年幹警培養鍛鍊工作進行會商並形成工作紀要,選派檢察干警到法院掛職鍛鍊。

績溪縣人民檢察院黨組高度重視檢察隊伍建設,創新幹部培養機制,近期出臺《績溪縣人民檢察院幹部掛職鍛鍊管理暫行辦法》,掛職鍛鍊形式主要有到外地檢察機關掛職、到本地其它縣直機關掛職、到本地基層鄉鎮掛職、在本院跨部門掛職,鍛鍊時間至少3個月,一般不超過1年。以促進幹部成長為原則,掛職崗位與幹部專業、特長相匹配,人盡其才,才盡其用,以此提高幹部綜合素質及業務水平,培養複合型人才,促進績溪檢察院整體工作和隊伍建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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