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搶貨少年車禍一死一傷:追趕的店主被批捕,上級檢察院介入

2020-04-26 14:44

河北張家口市涿鹿縣人民檢察院4月23日通報了一起案件,引發熱議。兩少年在村裡小賣部搶奪物品後駕駛摩托車逃跑,被店主追趕過車中,兩人發生交通事故致一死一傷,近日,涿鹿縣人民檢察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

4月26日,張家口市人民檢察院一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目前市檢察院業務部門正在察看該案卷宗,瞭解案情詳情。如果辦案人員存在辦錯案情況,將立刻糾正,“要通過事實說話”。同日,涿鹿縣檢察院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此前通報寫的不夠詳細,該案情況複雜,且部分證據不宜公開披露,晚些時候將發佈詳細的情況說明,會給公眾一個交待。

此前涿鹿縣人民檢察院微信公號通報信息顯示,2020年4月1日20時許,被害人楊某某(14週歲)、王某某(15週歲)和於某某、李某、郭某駕駛兩輛摩托車至涿鹿縣某村唐某某經營的小賣部門前,楊某某一人進入唐某某小賣部先假意購買了一箱啤酒和一箱飲料,並將啤酒飲料搬至門外,隨後再次返回小賣部說要購買一條“珍品雲煙”,在唐某某為其取香菸時,楊某某趁其不備將香菸搶奪後跑出小賣部與王某某駕駛摩托車向村外逃竄,於某某、李某、郭某駕駛摩托車在後緊隨。

唐某某發現商品被楊某某搶奪後立即安排妻子報警並駕車追趕,楊某某、王某某二人為擺脫追趕加速前行,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二人摔落倒地,致使王某某受傷,楊某某當場死亡。

通報稱,涿鹿縣人民檢察院在案件定性問題上,多方考慮案件當中的證據情況,對案件當中被害人的年齡、作案工具、嫌疑人的行為、事故發生的過程以及被害人死亡的原因都作了大量的分析和論證,最終認定,該案應定性為過失致人死亡,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4月24日,澎湃新聞查詢發現,涿鹿縣人民檢察院微信公號已將該篇通報刪除。

針對此案,澎湃新聞此前採訪了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丁金坤律師,丁金坤向澎湃新聞表示,兩個少年違法在先,涉嫌搶奪(因香菸價值不大,故是治安違法),店主的追趕是私力自助,屬於正當防衛行為。《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丁金坤律師認為,從目前通報的內容看,無法看出店主是如何追趕的,兩位少年又是如何發生事故的。如果店主駕車追趕,保持距離,則店主是沒有刑事責任的。如果店主駕車追趕,動作過猛,與兩少年發生事故有因果關係,是可能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此外,丁金坤律師表示,此案中被搶財物價值大小,也會影響正當防衛是否適度的評判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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