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提議,打算在秦檜夫妻跪像旁增添方方跪像。對此你怎麼看?

自在人生wub


我認為在秦檜夫妻跪像旁放上方方的跪像,應該還不會,因為司法機關還沒有就方方的行為有什麼行動,可能因為方方的賣國行為屬於初犯,十四億中國人民的唾液就足以將方方淹死,所以才沒有出手。目前來看方方似乎還認識不到自己的錯誤,反而對反對她的人暴粗罵人,看到她罵人的用詞,真心為她的人品捏一把汗。再說了,如果方方真心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對國家和海外華人帶來的不良後果,就算是別人約稿,她也可以會立馬喊停,然而方方並沒有這麼做,反而為自己的行為辯護,這說明她是故意這麼做的。所以我認為她被稱作漢奸,也是她自己掙來的。


人在清涼國ing


給當代漢奸女作家汪芳(即方方)立跪像可行。因《方方日記》符合下列三層意境,當立跪像。這緣於她“犧牲大我,成就小我“的人生價值觀,這種顛倒的人生價值觀是自絕於國家與民族之舉。若立跪像,怪不得別人,是汪芳咎由自取的必然結果。

(一)

享中國之爵祿,視子民如螻蟻;

乞魑魅魍魎食,驚毀國傾筆利。

(二)

懷司馬懿隱忍,似魏忠賢潑皮;

行秦檜之苛且,當汪精衛考妣。

(三)

芳女不知逆行淚,宅屋吟唱後庭花;

日記未能同風雨,拙文遺恨誤中華。





上帝右手903


方方的日記是"預約"的,是故意行為,所造成的危害是可以預期的,何況確實危協到國家安全,社會安定。有關方面可以按"叛國罪″、"擾亂社會秩序罪"提起訴訟。

但犯了法違了規,要依法、依規、依組織紀律處理。

不能搞體罰、示眾、批鬥會,進行人身汙辱是現代文明不允許的。

綜上,我不同意"在秦檜跪象邊增方方跪象"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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