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新規來了!第一條就很重要,關乎每一個浙江人

5月新規來了!第一條就很重要,關乎每一個浙江人

非現場交通違法罰款可在全國範圍內實施跨省異地繳納工作;浙江放開放寬戶口遷移和落戶條件限制……2020年5月起,又有一批新規正式實施,看看哪些將影響你的生活~

5月新規來了!第一條就很重要,關乎每一個浙江人

浙江放開放寬戶口遷移和落戶條件限制

5月新規來了!第一條就很重要,關乎每一個浙江人

浙江省公安廳制定出臺《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點擊藍字可查看詳情),於5月1日正式實施。

《戶口規定》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措施:與城鎮地區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投靠落戶,不受年齡限制(杭州市城區除外);取消了集體宿舍的條件限制,支持孵化器、眾創空間、特色小鎮等設立集體戶,允許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設立集體戶(☜點擊藍字可查看詳情),推行鄉(鎮、街道)或村(社區)設立公共集體戶。

同時,2020年開始,凡在浙江申領的居民身份證,包括跨省異地受理的居民身份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等證件,省公安廳居民身份證製作中心制證後,統一實行快遞服務,寄送至申領人指定的省內外地址,無需申領人承擔快遞費用

建立全省統一的學生資助認定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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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等八部門聯合印發《浙江省學生資助對象認定辦法》(☜點擊藍字可查看詳情),於5月1日起實施。

《辦法》旨在建立全省統一的學生資助認定辦法,便於各地各校精準識別資助對象,優化資助程序,在確保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輟學的基礎上,實施發展性資助項目,助力學生成長成才。

浙江在營商環境等方面促進總部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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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發展改革委印發《浙江省鼓勵和引導發展總部經濟的若干意見》(☜點擊藍字可查看詳情),於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六年。

《意見》明確,各設區市可根據本地實際研究制定相應激勵措施,放大政策疊加效應。對重點企業(機構)總部可以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施行“一企一策”。同時,各設區市還要為企業(機構)總部的高級管理人員、專業人才在居留落戶、社會保險、醫療保障、人才安居、子女入學等方面提供便利。

參與涉企政策制定的企業家代表原則上民營企業比例不低於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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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發展改革委印發《浙江省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暫行辦法》(☜點擊藍字可查看詳情),於5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參與涉企政策制定的企業家代表原則上民營企業比例不低於70%,且中小企業比例不低於50%。同時,應適當聽取企業黨組織書記和新生代企業家的意見建議。

浙江進一步明確“優質糧食工程”項目管理及資金使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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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省財政廳聯合印發《浙江省“優質糧食工程”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於5月2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了“中國好糧油”行動計劃、糧食產後服務體系、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體系的支持範圍,項目資金投資方式。同時指出,建設資金應以企業投入為主,中央財政資金補助不超過申報總投資額的30%,省級財政根據績效評價視情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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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電子數據可作為打官司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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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5月1日起施行。明確手機短信、即時通信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等可作為打官司的證據。

明確農民工工資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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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5月1日起施行,在規定用人單位為工資清償責任主體的基礎上,明確了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單位招用農民工、使用違法派遣的農民工、將工作任務發包等特殊情形下的工資清償責任。

非現場交通違法罰款可跨省異地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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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安部、央行聯合下發通知,5月1日起,非現場交通違法罰款可在全國範圍內實施跨省異地繳納工作。

二手車經銷增值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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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公告,5月1日起,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減按0.5%徵收增值稅。

水路託運需查驗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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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明確,5月1日起,水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對託運人身份信息進行查驗,並對涉嫌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貨物的進行安全檢查。

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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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5月1日起施行。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其他教育事業單位、企業等應當根據國家編制管理相關規定和管理需要,設置獨立的機構或明確相關內設機構作為內部審計機構。

來源:人民日報、浙江省政府官網、浙江發改、民生66等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編輯:朱樂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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