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號起工資月月結算,工廠或公司留得住人嗎?會很難執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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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好收的情況下誰願意欠工人工資。很多時候政府,國企都不能按時付款,一拖再拖?


陳建偉31124347


只會是紙上談兵,即近天方夜譚。老調年年談可我們的錢年年難拿


尋找44102644


5月1日起工資月月結算,工廠或者公司留的住人嗎?這個政策執行起來有難度嗎?



其實工資月月結算,這個是勞動法裡邊早就規定了的,並不是什麼新鮮玩意兒。而且大部分的企業也都是這麼做的。

勞動法第五十條對此做了相關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當然在實際執行過程當中,確實有很多的用工單位並沒有嚴格執行勞動法。這些用工單位更多的是一些建築工地或者一些手工作坊或者一些服務業。



比如說農民工群體,他們大部分可能不能夠按月拿到工資,一般是到年底統一結算,所以才出現了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現象屢禁不止,這個現象存在好多年了,到現在也沒有得到完全解決,說明這裡面實際執行起來還是有一定難度的。

還有就是一些手工做法或者服務業,這些行業可能本身就沒有勞動合同,務工人員由於沒有勞動合同而無法受到勞動法的保護,往往會被扣留1~2個月的工資。

因為疫情的原因,一些小企業資金流比較緊張,客觀上會造成一些工資拖欠現象,但只要不是主觀故意,都不是問題。

對於製造業來說,相對複雜一些,用工單位為了把工人留住,往往是這個月結束了才會發上個月的工資,害怕工人拿了工資之後拍屁股走人,從而影響生產。如果扣發一個月工資的話,很多人離開的時候,可能就少拿一個月的工資,所以離開的時候也會慎重。



對於用工單位來說,留住員工的方法並不是說扣一個月的工資就能夠達到目的。而更應該是考慮如何提升員工的歸屬感和認同感,增加員工的忠誠度和粘合度,就像海底撈那樣,就算幾個月不發工資,員工也不會輕易離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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