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南寧!學生把老師臉打得血肉模糊,誰還敢在中國當老師?

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學生打老師案件

!老師被學生打成腦震盪

2017年4月13日,南寧市良慶區某小學的周老師在六年級一個班裡上美術課時,教室後面突然傳來響聲,周老師一看,一名男生椅子倒地,坐在了地上。

事發南寧!學生把老師臉打得血肉模糊,誰還敢在中國當老師?

▲網絡配圖

周老師回憶說,她當時過去叫學生站起來,然後他起來以後一句話也沒說,就直接拿東西打了我,“因為太快,速度太快,就是聽見“砰”的一聲,剛開始我還以為是什麼東西,因為畢竟打到這個位置的話是很懵的”。

原來,學生拿起一把雨傘就往周老師的頭部打了過去。

由於事情發生得太過突然,周老師都懵了,立即趕往醫院處理,醫生給出的診斷結果是腦震盪和左耳挫裂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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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情況較為嚴重,周老師只能住院治療。

周老師說,我後來是不敢去那個班去上課了,“當時如果是一個比較有禮貌的學生的話,他會一下子突然會打我嗎”?

!周老師被打傷事情經過

2017年4月13日下午第三節,周老師在六(3)班上美術課,距離下課大約五六分鐘時,大家聽到教室最後一排發出較大的響聲,再一看,該同學的椅子倒在地上,書包、雨傘也掉在地上,該同學把椅子扶正,站在講臺前的周老師走過去對該同學說:“你要遵守紀律,你坐下,坐下。”

該同學沒有說話,周老師用一隻手拉起該同學的胳膊,想讓他坐回位置,該同學彎腰拾起地上的雨傘打周老師,傘柄打在了周老師的頭部、耳朵,鮮血流了出來,周老師用手捂著耳朵,叫該同學坐下來,隨後走出了教室,去醫院處理。學生把這件事告訴班主任,班主任馬上叫來該同學瞭解情況並進行教育,隨後找來目擊這件事的學生調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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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將學生家長訴至法院

這名學生的暴力行為,對周老師造成了身體和精神的雙重傷害,鑑於涉事的男生還未滿14週歲,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於是周老師將這名學生的家長訴至法院,並提出了包括醫療費、護理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2萬8千餘元的賠償要求。昨天(21日),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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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代理人表示,首先,他們對原告被打傷,深表歉意;其次,他們認為,作為學校還有老師,也就是原告,對這個事件的發生,是負有一定責任的。

被告代理人認為被告人,即打人的學生,當時是被其他學生推搡倒地,周老師沒有盡到耐心瞭解的義務,導致他產生逆反心理,因此雙方都有過錯。

原被告雙方在法庭上各執一詞

庭上,小廖的父親廖先生不願如數賠償,他認為兒子當時在課堂上受同學欺凌,再加上老師的誤解,才造成了兒子的一時衝動。

“那麼如果你距離遠,他不可能打你,他也不可能打其他同學,他收拾好(東西)了以後,他會自然坐好,這個老師被打的主要原因,是她太靠近我小孩了,就好像你看見那條蛇,你一抓那條蛇被蛇咬,這個是正常的。”被告小廖父親廖先生表示。

“在我當班的那一節課,在上課的過程當中,我在講臺距離他,大概有幾米遠的地方,就批評了他一下,然後下課之後,他就突然間從他的衣袖那裡,拿出了一把刀,刮破我的衣服。”

對此,小廖的代理律師也做出了辯駁:“證人證言,包括原告所說的,被告存在著暴力傾向,以及性格孤僻怪異沒有事實根據,這應當有相應的部門來進行認定。削鉛筆的刀,或者一把小的水果刀,不能以此來證明與本案的關聯。”

法院開庭審理後,經過法官的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了和解,廖先生賠償周老師12800元,扣除已賠償的5000元,廖先生還應賠償7800元。

周老師對賠償也表示滿意,並希望孩子今後能養成良好的性格。而廖先生也表示今後會對孩子加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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