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衣哥”的無奈:為何出名行善後,還會被村民踹門?

“大衣哥”朱之文最近突然上了熱搜和社會新聞,這可是少有的消息,除了剛出獄電瓶一哥“竊.格瓦拉”以及一些流量明星!

不知道有沒有人記得他,或者很多人都沒聽說過他。簡單科普一下:2011年,朱之文在山東電視綜藝頻道《我是大明星》選秀欄目中,演唱《滾滾長江東逝水》,獲得冠軍。5月12日,參加《星光大道》,獲得月賽冠軍。12月19日,參加《星光大道》年度總決賽,獲第五名。2012年登上中央電視臺龍年春節聯歡晚會演唱節目《我要回家》。因為穿著大衣,所以被稱為“大衣哥”。


“大衣哥”的無奈:為何出名行善後,還會被村民踹門?


原本朱之文只是一個普通的老百姓,卻因為節目和春晚一夜爆紅,由此也賺了不少錢。

本是一個普通農民,突然有了關注和話題,自然也迎來不少猜疑和非難。

因為他太過老實,他用著靠自己的唱歌賺的錢為村裡修路做貢獻。

原本是為村裡做好事,但村民卻覺得理所當然,紛紛把他當作搖錢樹,冤大頭。都是有借無還,並且還對他指指點點,擺明了就是眼紅了想分一杯羹!

真是應了窮山惡水出刁民,原本同一起跑線的村民,大家都差不多,心裡也平衡,相處的其樂融融。但突然有一個人有了意外之財,破壞了生態平衡。怎麼辦呢?解決不了致富問題,就給致富的人制造麻煩!借慕名醉酒的粉絲名義,強行把門踹開。按照法律應該判處非法入侵的罪名,如果類似允許持槍自衛的話,換個地方,可能就不是拘留十日的罪名。


“大衣哥”的無奈:為何出名行善後,還會被村民踹門?


成名好像除了錢並未給朱之文帶來任何好處,反而是這麼多年來麻煩不斷,他無奈表示:“如果可以,不不想出名,不想當什麼農民歌唱家也不想當什麼藝術家,只想過著平凡的日子。”

出名本身沒有錯,善良也沒有錯,那麼錯在哪呢?

作為東野圭吾的書迷,每當有這樣的事情,都會想起《惡意》的句子:“但我知道這樣的恩德反而招致了怨恨。因為在他面前,你不可能沒有自卑感。無邊的惡意,深不見底,有如萬丈深淵。”

你沒有做錯什麼,只是你突然太多突出,我們就可以聯合起來恨你。如果大家都生活在一個平均的環境裡,大多其樂融融,友好和睦。但突然出現的財富懸殊,就會因為自卑產生一些錯覺。反正你那麼有錢,借一點我不還怎麼了?反正你還有那麼多,給一點我怎麼了?

隨著這樣的人和事情變多,慢慢一些不願意做這些事的人也覺得吃虧,也不由自主的同化了!所以說社會共性是很可怕的,一旦你已經適合群居,就會把你排擠出去!

為什麼說突然擁有名利之後的人不適合居住在原地區?因為他打破了當地的平衡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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