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成身退,天之道也

《道德經》第九章

{ 原 文 }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

揣而銳之,不可長保。

金玉滿堂,莫之能守;

富貴而驕,自遺其咎。

功成身退,天之道也。


功成身退,天之道也


蘇轍在《老子解》中是這樣解釋的:

知盈之必溢,而以持固之,不若不盈之安也。知銳之又折,而以揣先之,不如揣之不可必恃也。若夫聖人有而不有,尚安有盈;循理而後行,尚安有銳。無盈則無所用持,而無銳則無所用揣矣。

快滿了,就應該適時停止,鋒芒太過銳利,就會被打壓,如果家裡擺滿了金銀珠寶,難道不會招來盜賊嗎?如果你因為自己的“富貴”而過於驕傲,對待別人也覺得自己高人一等,這樣的行為只會讓世人厭惡,最終不光會失去所擁有的,還會遭到世人的遺棄。所以說如果達到了一定的地位,就應該安然退去,這本來就是大自然的規律。

日中而移,月滿則虧,這是亙古不變的道理,有個耳熟能詳的典故,春秋末年的的著名軍事家、政治家——范蠡。他自幼出生貧寒,但勤奮好學,積攢了一身才華。早年因為楚國的黑暗統治,他選擇投奔越國。在越國被吳國打敗之後,只剩5000兵卒逃亡會稽山,而范蠡就在越王勾踐窮途末路的時候,投奔了越王。他向越王勾踐斷言:“吳必敗,越必興”,並諫言越王屈身吳國,等待復國時機。

然後,越王相信了范蠡的話語,並封范蠡為上大夫。范蠡陪同勾踐在吳國為奴了三年,三年後歸國,他與文種擬定了滅吳的九術,忍辱負重,厲兵秣馬,最終輔助越王在二十年後滅掉了吳國,成功復興了越國。

滅吳後,范蠡和文種都立有大功,范蠡向文種道明鳥盡弓藏的道理,並說越王“只可共苦,不可共甜”,要他和自己一起急流勇退,文種不聽,而范蠡則辭官而去,文種則在范蠡走後被殺。范蠡輾轉來到齊國,在海邊居住,耕作捕魚,很快就積累千萬家產,但他都分給鄉里,齊王聽說他後,讓他當齊國相國,他當了三年後說:“一介布衣,身居高位,不是吉兆,於是再辭官歸隱”,之後范蠡來到宋國陶邑,在這裡經商,沒過幾年又成為鉅富,成為陶朱公。被後人譽為商聖。

《道德經》的核心就是無為,順應自然之規律,不居功,不自傲,當人生到達一定高度時,要急流勇退,適可而止。歐陽修在《漁家傲》中寫到的“定冊功成身退勇,辭榮辱,歸來白首笙歌擁”不正是這個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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