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拒收部分股東提案進展 部分股東:董事會要保障投資人權益

新潮能源拒收部分股東提案進展 部分股東:董事會要保障投資人權益

日前,新潮能源部分股東召開記者發佈會,就近期新潮能源拒收部分股東提案進展情況進行說明。新潮能源股東提名董事候選人謝力、董事候選人傅斌、董事會監事陳啟航及新潮能源股東委託代理人律師參與會議。

今年4月16日,新潮能源發佈公告稱,有股東提前增加2019年股東大會臨時提案,次日,該臨時提案發起人之一的深圳金志昌盛投資有限公司卻借媒體渠道回覆稱“該公告存在諸多不實之處,且違反法律法規。 ”

記者注意到,2016年12月2日,新潮能源股東之一寧波國金陽光股權投資中心將自身持有的新潮能源6.38%的股份授權給金志昌盛行使股東提案權,並簽訂了《授權委託書》。

在4月16日發佈的臨時提案公告中。新潮能源將“受寧波國金陽光股權投資中心委託”的關鍵信息有意刪去。其中的關鍵在於,稱深圳金志昌盛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志昌盛”)、綿陽泰合股權投資中心、上海關山投資管理中心、杭州鴻裕股權投資合夥企業4家單位的持股合計3%,如果加上國金陽關持有的6.38%則該臨時提案的提案人持股比例就達到了10%左右。

對此,深圳金志昌盛投資有限公司認為,新潮能源篡改提案關鍵內容是對投資人提案權的嚴重侵害,並極大的造成了其他投資人和監管機構的誤解。

“公司4月16日公告收到金志昌盛等中小股東提交的議案,對主要信息進行了篡改,原文“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受寧波國金陽光股權投資中心(有限合夥)委託),去掉了()的內容,變成了中小股東提案,事實上國金陽光是公司第一大股東”。

在記者發佈會上,作為部分股東權益的授權代表(杭州鴻裕、上海關山、綿陽泰合的授權代表)傅斌對在場的媒體朋友們表示。

新潮能源股東委託代理人律師就股東提案的最新進展表示,4月16號,上述5家股東(合計股權佔比9.96%,)向新潮能源提交了關於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新增臨時提案,主要通過現場公證、郵寄、以及電子郵件的公證送達給上市公司,但該提案被新潮能源拒收。同時,在現場公證完成後,新潮能源有員工對公證員進行威脅,要求公證員不予進行出證。而且,新潮能源當晚發佈了收到提案的相關公告,但對於股東的提案內容進行了篡改。

4月17日,提案股東之一金志昌盛對上述提案公告進行回覆,並通過電子郵件送達新潮能源。前述委託代理人律師表示新潮能源肆意篡改提案的主體和內容,混淆視聽,臨時提案公告等形式不符合規定,並且,該律師強調,新潮能源對於股東的提案並沒有實質的審查權,股東提案權作為股東最根本的權利之一,應該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和保障。

4月17日,包括綿陽泰合等4家股東通過電子郵件以及郵政快遞等方式向新潮能源寄送了關於劉珂、劉斌不適合擔任董事一職的臨時股東大會提案,其中郵政快遞依然被新潮能源拒收。股東們督促新潮能源儘快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此提案進行公告。

與此同時,新潮能源的其他股東——寧波馳瑞,寧波善見,綿陽泰合,隆德長青為維護自身權益,已對新潮能源上市公司提起訴訟,相關的起訴狀以及起訴材料已經由法院法官親自送達新潮能源在煙臺的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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