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發文,查執業藥師了

多省發文,查執業藥師在崗服務及“掛證”了。

多地發文,查藥師在崗服務

4月20日,西藏自治區藥監局發佈了《2020年西藏自治區藥品監督檢查計劃》。該計劃明確,要在今年4月至11月對全區藥品經營企業進行檢查。

在對藥品零售企業(含連鎖門店)的檢查重點中,該計劃談到,要把處方藥銷售和執業藥師在崗服務作為檢查重點。

無獨有偶,在寧夏藥監局印發的“2020年全區藥品流通環節監督檢查計劃”中,藥品零售企業(含連鎖門店)檢查重點也包括處方藥銷售和執業藥師在崗服務等。

5月開始,多地要查“掛證”

要知道,按照國家藥監局要求,在去年已對執業藥師在崗服務進行了一波全國性整治,並於去年9月30日前,對行政區域內執業藥師“掛證”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報國家藥監局藥品監管司。

時至今日,為何執業藥師在崗服務整治會再次被提及呢?而且,從目前形勢來看,還不是偶然,在此之前已有多地發文,開始查執業藥師在崗服務及“掛證”問題。

今年4月2日,陝西省藥監局發佈了《關於在全省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該《通知》明確,針對執業藥師在崗率不高、藥學服務指導不力、處方藥管理不規範等屢禁不止風險隱患,省局決定在去年整治成果基礎上,繼續在全省範圍內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專項整治。

按照《通知》,全省企業要在4月10日到5月10日按照要求自查,自5月1日到6月30日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查處執業藥師“掛證”、不憑處方藥銷售處方藥、審方流程不符合要求等違規行為。

幾乎同時,新疆藥監局也發佈了《關於印發自治區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按照新疆“回頭看”工作方案,該地將從5月開始到10月通過混編成組、區地聯合、交叉檢查等方式進行檢查,對存在的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企業假連鎖、執業藥師“掛證”、處方藥不憑處方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查重處。

“掛證”為何屢禁不止?

此外,從各地監管部門反饋來看,事到如今,仍存在執業藥師“掛證”問題。

3月24日,江西省藥監局發佈了《關於撤銷溫某某等8名執業藥師證書的公告》。公告指出,經省局藥品經營處、宜春和吉安市市場監管部門檢查,發現宜春市溫某某等8名執業藥師存在“掛證”行為。

同時,該公告還要求,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場監管部門繼續加大對執業藥師配備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查實的“掛證”執業藥師上報省局進行公告,對存在執業藥師“掛證”行為的藥品經營企業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多省發文,查執業藥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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