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怎樣看待“網絡直播帶貨”?它有什麼弊端嗎?

市井搜神記


傳統電商流量紅利日漸式微,面臨著流量成本和獲客成本增高、用戶沉澱難、粉絲粘性不高的困境,而直播+電商的形式恰恰擺脫了這些困境,這也正是直播帶貨日漸火爆的真正原因所在。直播帶貨的優勢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1、直播過程中主播的講解更有針對性,產品的展現形式更加真實。面對成千上萬的觀眾,主播說謊和套路客戶的幾率極低,因此更易加深粉絲對其的信任。尤其是對於服裝類、美妝類等消費頻次較高的產品而言,主播的試穿、試用體驗能夠將效果很好地呈現在粉絲面前,從而促成粉絲以最快的速度接受她們推介的產品。2、主播架起了粉絲和產品之間的橋樑,讓忠實粉絲把對於主播的信任成功地轉嫁到產品身上,從而建立起對於品牌的信任乃至依賴,這也就是主播、達人、明星等自帶的品牌效應。面對主播的解說,當足夠多的粉絲能夠受品牌效應影響,從而產生消費時,主播的帶貨能力便會爆棚,從而造就了一場直播帶貨千萬甚至上億的奇蹟。3、購買商品時,消費者尤其是女性消費者群體極易因優惠促銷而產生衝動型消費,而直播中常見的秒殺則是將線下的促銷手段搬到了線上。通過主播的言語刺激,消費者基於對其的信任極易產生衝動付款行為,過後還會因“秒殺”到優惠產品而產生極大的滿足感。直播間就是這樣一個天然的促銷場景。通過帶動彈幕節奏,倉促的搶購場景,不給粉絲任何猶豫的時間,達到秒殺的效果,從而極大地促進銷量。


薄荷微微涼


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直播帶貨已是不可扭轉的趨勢,而隨著5g的發展,物聯網,人工智能的推動,直播帶貨會更加火熱,更加直觀,更加便利!

3月底,淘寶發佈《2020淘寶直播新經濟報告》,數據顯示2019年全國直播電商總成交額超過3000億元,連續3年增速保持在150%以上。

智聯招聘攜手淘榜單,共同發佈《2020年春季直播產業人才報告》,從全國範圍看,春節復工後一個月內,直播相關崗位招聘人數上漲132.55%,其中一大半招聘崗位為直播主播。

疫情下這發展速度,這人才需求也就生產口罩的可以一戰!

為什麼這麼多人加入其中,不乏明星,名人,政界,商界紛紛投入其中,有這幾個原因:

1、直播更直觀,具備了互動性和及時性,縮短了商品和用戶之間的心理距離,讓人有身臨其境的感覺,通過主播的視覺,聽覺,觸覺能帶來了更好的消費體驗。

2、粉絲經濟的帶動,現在就是流量社會,而明星,名人自帶流量,有大批擁躉,榜樣的力量無窮大!直播使明星與大眾拉近距離,滿足好奇心,明星也能積攢下人氣多份收入,何樂而不為?

3、直播優惠力度大,為了吸引用戶和粉絲,低價就是最大手段,看看淘寶雙11的各個直播間,優惠券,紅包,滿減等等讓人目不暇接!

4、咱們國家產品總體供大於求,除了實體,網店,現在又多了一種營銷方式,而且成本低廉,尤其對一些偏遠的經濟不發達地區更是容易上手操作,智能手機不再只是通話,發短信的工具,而是信息獲取,產品推廣,創收致富的大平臺!

直播當然有一些弊端:

1、主播帶貨能力參差不齊,大牛大V的轉化率在30%以上,成熟點的在10%左右,而大部分沒有培訓過或專門研究過,肢體動作,語言表達上不吸引人,轉化率在5%以下,現在酒香也怕巷子深,產品多,怎麼吸引人還是關鍵!不是隨便露個臉聊幾句就完了,對產品,對客戶,對售後,對服務都要有全面的瞭解,還要會表達會展示,沒那麼容易。人才有需求還得加大培養!

2、直播帶貨很難產生打造大品牌,目前,直播帶貨產品的附加值並不高。直播裡雖然不乏大品牌大但大部分都是沒有太大知名度的,品牌的缺失,阻礙了直播“段位”上升,加上匆忙上馬,對品控,分級還不明確,尤其是農村和農產品缺乏質量意識,售後意識,服務意識,需要我們在直播間裡,創造出優秀的自有品牌讓產業附加值提一提。

3、直播帶貨,主播是關鍵,對主播的業餘有要求,三觀也要正,不能低俗的,媚俗的,只顧博眼球!講個笑話,唱個歌,模仿個人還可以,活躍氣氛,增加關注但要適可而止,把握好度,把重點放在打造產品上,個人魅力上!

個人拙見,望有所幫助!






翻滾吧大牛


網紅帶貨”抓人眼球,因為給人“低門檻、高回報”的印象,它成了部分電商推廣、銷售的首選方式,一些小有名氣的網絡紅人也成了各大商家哄搶的香餑餑。

不過,也有不少消費者反映稱,通過直播、短視頻等平臺選購的推薦商品,有不少都是虛假宣傳的偽劣產品。前不久,就有某網紅在“帶貨”現場“翻了車”,也就是——失手了。那麼,“網紅帶貨”存在哪些風險?除了問題,誰來擔責?

網絡直播帶貨火爆,虛假宣傳、質量低劣等成新隱患

如今,網絡直播帶貨已經成了時髦的新業態,越來越多的網絡紅人、演藝明星都加入了賣貨大軍。尤其是“雙十一”將至,各大電商平臺也紛紛邀請各路明星和網紅走進直播間來為自己的產品搖旗吶喊,以此方式提升銷售量。來自深圳的吳女士告訴中國之聲記者,因為部分主播在帶貨時非常風趣幽默,推薦的產品也實用不貴,所以不少消費者都選擇相信他們推薦的產品。她也買過網紅推薦的口紅。

“他推薦的產品的價位也是分檔次的,每個人都可以根據自己經濟承受能力範圍,去選擇自己喜歡的色號。同一個顏色,他可以在不同的檔次給你推薦。反正就是,只要你有喜歡的顏色,你就可以相對應的找到那個價位的替代版,還真的挺實用的。”

淘榜單聯合淘寶直播發布的《2019年淘寶直播生態發展趨勢報告》顯示,2018年加入淘寶直播的主播人數同比增長180%,直播平臺“帶貨”超千億元,同比增速近400%。然而,在直播帶貨火爆的同時,虛假宣傳、銷售產品質量低劣、成交額造假等問題也是層出不窮。

主播帶貨“翻車”,需要擔責嗎?

近日,某位知名主播在直播銷售不粘鍋時當場“翻車”。演示環節中,該主播煎的雞蛋牢牢地粘在了鍋上,用鍋鏟奮力鏟了幾下也無濟於事,這樣的“打臉”現場也讓直播過程一度陷入尷尬。此外,很多直播賣貨的售後問題也是網友吐槽的重災區。

對此,上海正源(蘇州)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軍召表示,直播帶貨的網紅和明星,其法律身份對應的是我國《廣告法》中定義的廣告代言人,而廣告代言人是有準入門檻的,並非誰都能代言廣告。

“首先,不滿十週歲的網紅,不能作為廣告代言人。其次,因虛假廣告受到行政處罰未滿三年的網紅也不能作為廣告代言人。再者,對網紅帶貨的商品和服務範圍也是有法律要求的,網紅帶貨只能帶自己使用過的商品、接受過的服務,不能帶自己沒有使用過的商品、沒有接受過的服務,也不能帶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

王軍召指出,如果消費者購買了網紅推薦的產品,發現是假冒偽劣或者質量不過關的產品,網紅也要依法承擔責任。

“如果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廣告代言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如果不是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作推薦證明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而且違反相關規定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

王軍召建議,消費者如果是因為網紅帶貨,購買了與預期不符合的產品或者質量不佳的產品甚至是假貨,可以聯繫商家協商處理,如果與商家協商無果或者不滿意的情況下,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者到法院起訴,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

虛假銷售帶來傷害影響,網紅本人將被起訴

中國科學院大學教授呂本富認為,從形態上來看,網絡直播賣貨的形式其實與之前的電視購物一脈相承,之所以銷售效果更好,主要得益於支付手段的變化和交流成本的降低。

“但它比電視購物為什麼效果好?第一,現在支付確實方便了,過去電視購物的情況下,你看著它煽動的情緒很好,但是你要買東西,那時候支付不方便。第二,現在的互聯網它能夠互動,就是說我隨時可以和直播的網紅通過信息互動。第三,它塑造了一個氛圍,覺得這個玩意快要賣完了或者就是營銷的一個緊俏的氛圍。”

呂本富透露,目前,少數知名網紅收取的帶貨費用已經非常高昂,但是他們在選擇產品以及推銷的過程中並沒有承擔起與收入相對應的責任。呂本富認為,由於目前法律上對於類似代言產品承擔的法律後果並沒有明確的界定,讓很多網紅和明星在代言過程中並不關注產品的實際質量和售後服務等問題。他呼籲相關的法律法規應該與時俱進,加強對這類帶貨網紅的監管和處罰力度。

“如果出現虛假銷售、翻車或者是給消費者帶來各種各樣的傷害性影響,他本人應該作為被起訴的一部分。換句話說,除了商品的生產者以外,這個商品的傳播者,他負的責任,我認為還要大過商品的生產者。應該看他們當時的合同,根據價值分配的比例來區分他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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