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把種地的農民劃分入公益性崗位

三月春潮,農忙依舊。勞作的那些背影都是佝僂了身軀的中老年人,他們有經驗有耐心維護好那一片田。

最近聽說在有些地區有些市民在搶購糧油。手中有糧,心中不慌。市民的個人危機算不算是對當前農業的一針興奮劑。

我在本村也實地瞭解了一些想種地的年輕人,但是最後他們還是進城打了工,問起原由。

有位年輕人,想種植土豆,但是再去辦理食品流通經營許可證的時候,食品監督這面不給辦。因為年輕人要在線上銷售,辦理流通許可證,必須要有倉庫,以及食品監督需要的一切硬件。年輕人沒有那麼多錢蓋倉庫,所以放棄了。

還有一位年輕人想辦合作社或農場,啟動資金不足,也放棄了。

當前村裡有百分之三十土地閒置。現在很憂慮的是,有一些想回歸農業的年輕人,都放棄了。農業也需要新鮮血液。

如果只是自己種植,然後把作物收購給二道販子,自己除去成本,還不如打工。農業需要新人,需要年輕人。如果我們還以為的,用工業標準去要求農業種植及銷售,要這證,那證,卡的最後是我們的咽喉。有些認證,只要農民想種,為什麼不可以用地區形式,讓老百姓安心種植,銷售。誰願意將自己種稙的東西,銷售環節卡在別人手裡。

辦理合作社,不應採用工業形的“認證”系統。而應該是農業農產品部門的工作人員花時間去接觸瞭解,尋找有信仰的農民,團結農民,改善農耕農民的出路和生活。資本是以營利為目的的,農業種植應該是公益性的事業,他關係著全民吃飯問題。

農民初期是不獲利的,他們需要經營他的收成,如何解決小農不受制於資本,形式,認證。才是農業農村,新一代農民迴流,有信心種地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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