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患者想知道化療或者放療到底有沒有效果,應該如何判斷?

這得看化療或放療是在治療的什麼階段來說,進一步講就是化療後放療是在術前還是在術後。

首先看術前的放化療療效如何評價。有些腫瘤因為局部進展明顯或可以侵犯周圍的組織或臟器,直接手術切除困難並且有可能導致癌殘留,一般先行2-4週期的新輔助化療(進展期胃癌)或新輔助放化療(局部晚期的食管胃交界癌也叫賁門癌);還有一種情況不一定是腫瘤切除困難,只要是中期就需要術前的放療或放化療,典型代表就是進展期的中低位直腸癌,這個部位的直腸癌術前放療或放化療可以顯著降低術後的復發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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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性腫瘤的放射治療

對於實體腫瘤的療效評價標準學術界有幾種方式,最常用的就是RECIST標準,以解剖學為基礎的腫瘤負荷評價標準。通過測量靶病灶和非靶病灶的長短徑,及是否有新發病灶,與治療前相應的病灶進行比較,得出治療效果如何。治療療效的評價指標有:

完全緩解(CR):所有目標病灶消失,任何病理性淋巴結短軸必須小於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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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評價都需要標準

部分緩解(PR):以臨界半徑的總和為參照,所有目標病灶半徑的總和至少減小30%。

疾病進展(PD);以所研究(目標病灶半徑)的總和最小值為參照(包括最小值等於臨界值的情況),所有目標病灶半徑的總和至少增加20%,另外,半徑總和增加的絕對值還必須大於5mm(注:出現新的病灶也可認為是惡化) 。

穩定(SD):以所研究(目標病灶半徑)的總和最小值為參照,既達不到部分緩解標準、也達不到疾病進展標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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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效果的評價

除了測量病灶的長短徑以外,目前部分臨床研究還建議根據PET/CT的病變SUV值的變化來判斷治療效果,這屬於功能性的評價指標,可以作為解剖評價標準的補充

對於根治術後輔助性的放化療效果評價,目前沒有可測量的指標,很難去評價。只能看患者經過治療後是否會出現復發或轉移,以及術後到出現復發的時間長短(無復發生存時間,PFS)來評價化療或放療的意義。當然,這屬於馬後炮,但是在治療之前目前的確沒有好的預測方法,學術界在一直研究尋找可靠度療效預測指標,到目前還是比較遺憾,沒有發現可靠的預測指標。只能寄希望於不久的將來,如果能夠尋找到好的預測療效指標,可以做到更好的個體化治療,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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