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為什麼鬥不過司馬光?

天地玄黃日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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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與司馬光的鬥爭是改革派與保守派之間的鬥爭,以王安石為代表的改革派和以司馬光為代表的保守派之爭本質上並不是權力之爭,而是政策性的爭議,並不是要不要改革的爭論,而是怎樣改革的爭論。\r

改革派之所以落敗,很大原因王安石變法脫離了時代、脫離了實際,破壞了原有社會秩序,社會各階層利益普遍受到損害,變法沒有民意支持的基礎。不需要司馬光的攻擊,在洶洶民意下王安石也必定會落敗。\r

我們來看看王安石的這些變法為什麼不會成功。\r

#青苗法:只是看上去很美\r

在農業社會,小自耕農破產導致土地兼併,流民四起,是讓每個封建統治者都大為頭疼的問題。青苗法的本意就是政府給農民提供小額貸款,避免高利貸盤剝,緩解農民破產的問題。青苗法是:在每年二月、五月青黃不接時,由官府給農民貸款、貸糧,每半年取利息二分或三分,分別隨夏秋兩稅歸還。\r

表面上看這絕對是利國利民的大好事,有現代“扶貧貸款”的影子,但有兩個問題根本無法釐清。一是政府的貸款準備金從哪裡來?大多數是地方政府的“賑災倉儲”,問題是很多地方的“賑災倉儲”很少,或根本就沒有。官員們為了應付上級考核,撈取政績,索性不發一分貸款,直接向農戶收取利息。二是貸款的擔保怎麼辦?青苗法規定農民用地裡青苗做擔保,可地方官認為完全不靠譜,如果有災害或其它無法預料的狀況,貸款和利息收不上來,是要丟烏紗帽的。只好強行將貧戶與富戶捆綁在一起貸款,富戶被迫成了擔保人,貧戶若破產,或惡意逃貸,富戶就會承擔無限連帶責任。\r

所以看,青苗法失敗不是官員道德問題,完全是技術問題,沒有商業貸款機構,沒有保護借貸雙方利益的爭議裁判機構,沒有保險機構。穿越時空的青苗法嚴重損害了它試圖保護的小自耕農經濟,成為諸多變法中最受爭議的一項。\r

直到一千年後的今天,給農民發放小額扶貧貸款都是一項極具挑戰性的工作。小額貸款之父——曾獲2006年度諾貝爾和平獎的經濟學家穆罕默德·尤努斯開辦的銀行,就深陷“農民過度負債、農民還貸困難,農民自殺頻頻”的輿論漩渦。

#市易法:官員經商禍國殃民\r

市易法是:在京城設置市易務,出錢收購滯銷貨物,市場短缺時再賣出。本意有二,一是將政府多餘的貨幣投入市場生利。二是打擊囤積居奇的商人,避免小民被商人盤剝。可實際操作過程中,發現官員遠比商人惡劣。\r

官員們手中有權,在商人們看來理所當然的公平交易,在他們看來就是笑話,強買強賣才能最大限度創造政績。官商們壟斷製作、收購、運輸、倉儲、零售,商人們被層層盤剝。在這過程中官員們中飽私囊,為自己某點私利也是人之常情。國家物價上漲,商人破產,工商業迅速走向絕境,按現在的話說,營商環境遭到了極大破壞。\r

1993年獲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美國著名經濟學家道格拉斯-諾思的一個論斷——“國家的存在是經濟增長的關鍵,然而國家又是人為經濟衰退的根源”,這被稱為“諾思悖論”。今天的中國為了禁止官員經商,就曾出臺了40多個文件和《公務員法》。

#免役法:人人有份的人頭稅\r

免役法是對以前差役法的改革,由原來按戶等高低輪流到各級政府去服差役(亦稱職役),改為由政府出錢僱人應役。本意是減少服差役對農民生產活動的干擾,使“農時不奪而民力均”,但在實行過程中,原本以前不需服差役的人口,如女戶、寺觀,也要繳納半數的役錢,稱為“助役錢”。沒有財產的貧困民戶原先可以出力氣,現在也要出錢代役。百姓都叫苦不迭,連擔水、理髮、茶販之類的小買賣,不交免役錢都不許經營,乃至有的商販以死相爭。免役法實質成為人人都要交納的人頭稅,在徵收過程中各級官吏又層層加碼,免役法成為:“縱富強應役之人,徵貧弱不役之戶,利於富不利於貧”,與初衷完全背道而馳。\r

人頭稅是落後的徵稅方式,大約七百年後,雍正皇帝深刻認識到人頭稅的弊端,"富者田連阡陌,竟少丁差,貧民地無立錐,反多徭役",推行“攤丁入畝”改革,土地多的多交,土地少的少交,沒土地的不交。才徹底廢除了人頭稅(丁銀)。\r

均輸法與市易法相類,都是官員參與商業活動。保甲法、保馬法與軍器監法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了軍事力量,但同樣加重了農戶負擔。只有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可以說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成功。\r

從上可以看出,王安石變法的最大問題是社會各階層利益普遍受損,根本沒有支持變法的民意基礎。王安石明知改革“緩而圖之,則為大利;急而成之,則為大害”,卻在變法中快牛破車。流民遍野,天下騷然,王安石受到以司馬光為代表的士大夫階層群起而攻之就不足為怪了。\r

商鞅變法為什麼會成功,因為變法只是觸動了貴族階層的部分利益。承認土地私有,新興的地主階層利益得到保證,生產熱情高漲。軍功授爵,迎合了普通農民提升社會地位的訴求。支持變法的秦孝公死後,商鞅被車裂,繼位者並沒有廢除變法。不管繼位者對變法的真實態度是什麼,他也絕無膽量廢除有廣泛民意基礎的變法。\r

五百多年後的張居正必定認真研究過王安石的變法。張居正打著恢復祖制的旗號推行改革,可謂小心翼翼,絕無王安石“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目空一切。\r

熙寧七年(1074年)春,天大旱,久不雨,朝內外守舊勢力以"天變"為藉口,又一次掀起對變法的圍攻。免役錢激起群情洶洶、民心不穩,神宗憂形於色,寢食不安。安上門監鄭俠繪東北《流民圖》以告急文件特進。神宗反覆觀圖,竟夕不眠,認為"天變"不是小事,是因人事不修所致。 司馬光又上《應詔言朝廷闕失狀》,宋神宗發生動搖。同年四月,神宗的祖母曹太后和母親高太后亦向神宗哭訴"王安石亂天下"。宋神宗對變法產生懷疑,罷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職務,宣告了變法失敗。\r



大武戈壁


王安石研究做事;

司馬光研究搞人;

做事就會犯錯,做的越多錯的越多,如果沒有聖明的老大頂著,被扳倒下崗只是時間問題。

搞人就容易了,挑毛病就是了,世界上沒有比這個更輕鬆的了。

司馬光雖然做了大官,但是一生幾乎沒有什麼政績,反倒鬥氣、爭權表現積極。作為士大夫保守思想的典型代表,他十分不滿王安石變法,時時刻刻準備盡罷新法,但他對存在的社會問題又提不出解決的辦法。

王安石的問題也比較突出,變法強國當然是好事,但改革是大動作,要注意做好宣傳,團結同志,注重團隊協同,不能凌冬獨自開,搞個人英雄主義、孤立主義,僅靠一個人或者幾個人,是做不成大事的。

其實,王安石和司馬光之鬥,勝負不在兩人,而是取決於皇上。一個帝王選擇什麼樣的國策,決定了他重用什麼樣的人,拋棄什麼樣的人。


微山秋水


宋朝王安石變法確實鬥不過司馬光守舊。

司馬光代表保守派勢力,而王安石代表新興改革勢力,王安石變法十多年確實讓宋朝國庫變的充實,達到國富軍強的目的;但是王安石變法同時也傷害了老百姓,商人,士大夫和地主階層利益,得罪了幾乎所有人,加上改革勢力內部爭鬥,最終王安石成了光桿司今,因此最大靠山宋神宗一死,王安石就徹底失敗。

一.變法弊病凸顯,老百姓反對王安石變法

事實上許多老百姓反對王安石變法,因為變法本身也有弊病。

1.青苗法國家放低息給百姓本是好意,但是宮府為了創收強行攤派,要求每家每戶都要借錢付息,不管需不需要,這隻會讓百姓苦不堪言,並且上告無門。

2.據說很多百姓自斷其手以逃避保甲法,甚至有地片上報此種現象,可見該保甲法反面影響有多可怕。

3.保馬法也被人詬病,本來養馬需要許多專業的方法和技能,讓普通老百姓參與養馬,往往馬沒養成,反而還要賠錢,搞的家破人亡。

二.朝庭經商,市場被操縱,商人反對王安石變法

國家操縱市場參與經商,賺取原屬於商人的利潤,擾亂市場秩序,商人極其反對新法。市易法讓宋朝朝廷直接參與經商,又利用國家層面內部信息及權力資源等,讓朝庭經商賺的爽,可不知此舉害了多少商人,當時許多商人血本無歸,破產商人比比皆是。

三.利益受損,士大夫和地主階層反對王安石變法

變法損害士大夫和地主階層利益,他們也積極反對王安石。

1.青苗法國家取代了地主放貸,限制了高利貸對窮苦百姓的盤剝,但是,地主利益被損害。

2.方田均稅法限制了士大夫和大地主的隱田漏稅行為。

3.免役法讓士大夫等特權階層也需要繳納免役錢,原先可是不用的,士大夫開始不樂意,更不會主動支持王安石。

四.變法人員內部瓦解,宋神宗去世造成王安石徹底失敗

變法勢力內部矛盾惡化分裂,王安石親自提拔器重的呂惠卿首先發難,矛指王安石,呂惠卿借辦理鄭俠案件的機會構陷王安石,又利用李士寧案件來打擊王安石。變法內部人員分裂嚴重,變法勢力內部開始瓦解,王安石變法很難繼續推行下去。

公元1085年,宋神宗去世,大力支持王安石變法的宋神宗去世,這是壓倒王安石變法的最後一根求命稻草。隨後,宋哲宗趙煦即位,高太后垂簾聽政,司馬光勝利為相,王安石失敗而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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