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兒童死亡賠償了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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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多家媒體報道,河南原陽4名被害兒童家屬已經與有關方面達成了賠償協議,但到底每名被害兒童賠了多少錢,連自始至終關注和報道這一惡性事件的新聞媒體和各路記者,都成了“局外人”,雖然坊間有傳言說是

每名被害兒童賠了150萬元,但這到底是不是真的卻不得而知,可以想見,關於賠償的具體細節和詳細數字的不能透露,肯定也是涉事雙方賠償協議中的一條重要性約束條款。

實際上,早在4名被害兒童下葬時局外人就可以想象,如果沒有什麼“相關的賠償協議”,這下葬的“後續”是不可能那麼快進行的。至於協議是不是完全出於自願,相信只有涉事雙方和負責協調的“中間人”清楚。

生命已逝,就算再多的錢也不能把4個原本鮮活的生命召喚回來了,賠償再多的錢又有何用呢?被害兒童的家屬即使把錢拿在手裡,也是輕易不敢去花的,畢竟那是自己孩子用生命換來的,每一次花那錢,都一定會像自己用刀子扎自己的心一樣。但不籤協議、不拿錢,又能怎樣?自己的孩子走了,一切的一切也都是隻能自己權衡思量,自己撫慰自己,自己給自己療傷。有奈也好,無奈也是一樣。

事情已經發生,加害方和當地政府部門肯定會千方百計採取危機公關措施,儘量降低事件熱度,消除後續影響,這是可以理解的。而對於被害兒童家屬來說,自己被傷害的心已經是千瘡百孔,短時間內是根本就無法癒合的。每一次被提及、被觸碰,都會滴血,引起自己對事件整個過程的重放。這樣的心靈傷痛是4名被害兒童家屬所不願意經受的。因此,我們也可以想見,家屬也不希望事情拖下去,更不願意過度糾纏,只想儘快了事,開始後續生活。

生根原陽,長在原陽,原陽也是4名被害兒童家屬未來所能寄予希望的地方。關於具體的賠償數額保密也無妨,但願4名被害兒童家屬在孩子被害事件的後續處理中感受的都是清朗和陽光!


鄉村螢火蟲


4月18日河南原陽四名兒童被埋事件終於“塵埃落定”,真的毫無疑點,全部解決完了嗎?

簡單回顧一下河南四個兒童被埋事件:

4.18日在盛和府小區堆放的土方中陸續發現4名不滿十歲的兒童遺體,均系與該小區相鄰的溫莊村人。

為何四名兒童全部被埋?他們又是怎麼經過層層防護進到施工現場的呢?

據瞭解,此施工單位沒有取得任何相關審批手續,但是施工進程一刻也沒有耽擱,而施工現場去往溫莊村的方向,有一個巨大的空隙,孩子和成人可自由進入,據判斷,孩子是通過此防護漏洞進入事發地點的。

警方披露,涉事建築工地自卸車在傾倒土方時,不幸將4名兒童壓埋,屬於意外事故,施工單位相關負責人已被控制。

無證非法施工,涉事車輛也屬於違規作業,在法律如此健全的今天,為何種種違法行為頻頻發生呢?是因為違法的代價太低,還是因為我們的法律法規不健全呢?

四名兒童還沒來得及認識世界,就不幸去世,這背後僅僅是違法施工方的責任嗎?

相信家庭、社會、個人、施工方應負起相關責任。


受害者家屬收到多少賠償款?

據瞭解,受害兒童已在當地公墓安葬,家屬也已就賠償等事宜達成協議。

具體賠償金額,家屬沒有不透露,但是我估計應該在50到100萬之間,也有小道消息稱,施工方和家長私下籤訂協議,每個孩子150萬,共計600萬,真實性有待考證。但是相關記者在採訪受害家長其他問題時,家長面色凝重,回答各種支支吾吾,最後竟然以拉黑的方式拒絕採訪。

相信沒有任何人比受害者家長更感到痛心疾首,記者的咄咄追問,肯定是對家長的二次傷害。但是從受害者家屬表情狀態來看,貌似有很多難言之隱,是對賠償金額不滿意?還是受到了某種威脅?我們不得而知。


對於此件事情,我有幾點疑問需要大家來幫我解答:

【1】施工方沒有取得任何審批手續,為什麼在施工的時候沒有相關部門阻止呢?這是明修棧道、暗度陳倉的操作嗎?如此大的工地動工,如果說相關部門不知情,有點說不過去了吧?

施工方背後是不是有更大的保護傘呢?

【2】懷疑受害者兒童被埋後,動用大型機械尋找屍體,這屬於正當解救範疇嗎?受害者已然去世,但是動用大型機械讓屍體受到二次傷害,連個全屍都沒有,這應該如何解答呢?

【3】作為施工單位,是不是要把施工地點全封閉防護起來呢?就我所知,我見到的所有施工單位都是有漏洞,可以自由進入施工現場的,法律有沒有對施工工地防護措施相應的規定呢?


綜上所述,逝者已矣,生者如斯,不管賠償再多的錢都無法挽回四名受害兒童的生命,就算給再多的錢沒有命去花,又有什麼用呢?

你對此事件有什麼不同看法呢?

我是上善李老師,專注於青少年成長教育問題,如果您有不同意見歡迎您展示在評論區,以幫助更多的家長和學生,謝謝您的關注、評論和認可。(圖片來源於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速刪)


上善李老師


小米看到這個問題,心是痛的,賠再多的錢能挽回孩子的生命嗎?


中國大大小小的工地,每年都會有很多工傷事故,但這次真的讓人憤慨不已,畢竟是4條活生生的孩子生命,哪一個有孩子的父母看到這樣的新聞都沒有辦法接受。

4月18日17時30分,建築工地挖出第一個男孩遺體,劉團偉大兒子,9歲的劉壹。緊接著,是10歲的劉然、7歲的劉學和5歲的李康。晚上10點左右,李康的屍體是被最後挖出的,李先生說,“我見到我兒子時已是晚上10點了,我當時摸了一下他的身體,還是熱的,像睡著了一樣。”

事故原因調查,誰該來負責

4月21日原陽市政府通報,因對“4·18”壓埋窒息事故負有監管責任,原陽縣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孫國安和安全股股長王建剛被予以免職。對縣城管局(縣城市綜合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魏學義啟動問責程序,待該案查結後,將依據最終結果,做進一步處理。

8名建築開發和施工人員,包括施工項目法人代表、項目經理和涉案司機仍在刑事拘留中。

現在學校都在放假,家長要給孩子做好安全宣教,包括讀一些安全知識的繪本,或者看一些安全教育的動畫片或者小視頻,增強孩子對危險的判斷力,防患於未然。這麼小的孩子,真是不能放任其出門玩耍,太多危險,防不勝防!

最新進展,遇難兒童家屬已與當地政府賠償解決

記者多次聯繫受害兒童家長,瞭解跟進賠償結果和最終事件的調查結果,但是顯然現在家長已經得到滿意的賠償,對此事保持了一致的緘默。

鑑於這個案件的特殊性,想必賠償金額必然是在法定賠償金額的基礎之上浮動一定的比例或額外增加相應的數額。


小米覺得,不管賠償了多少,孩子的命是再也回不來了,我們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孩子,著實讓人深思。


歡迎評論留下你的觀點,希望可以給更多的父母予以警示,千萬千萬保護好我們的孩子,誰也不希望到頭來用錢來換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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