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盛房地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2146 證券簡稱:榮盛發展 公告編號:臨2020-035號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榮盛房地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知於2020年4月17日以書面、電子郵件方式發出,2020年4月22日以傳真表決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董事9人,4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現場表決,5名董事以傳真方式表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會議審議並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關於為成都天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融資相關事宜提供擔保的議案》;

同意為全資下屬公司成都天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天赫”)向大家祥馳資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家祥馳”)或其指定第三方融資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金額不超過250,488萬元,擔保期限不超過42個月。

公司控股股東榮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盛控股”)與公司簽訂反擔保協議,作為公司為上述融資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的反擔保措施。同時,公司將成都天赫91%的股權以910萬元轉讓給大家祥馳,將成都天赫9%的股權質押給大家祥馳作為上述融資的補充條件。

榮盛控股對公司為成都天赫向大家祥馳或其指定第三方申請融資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提供反擔保,構成與公司的關聯交易。根據《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關聯董事耿建明、劉山、鮑麗潔、楊紹民迴避對本議案的表決。

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擔保事宜出具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對榮盛控股關聯擔保事宜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認可意見及獨立意見。

鑑於公司對外擔保總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 50%,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方可生效。

(二)《關於為榮盛興城(唐山)園區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融資提供擔保的議案》;

同意為控股下屬公司榮盛興城(唐山)園區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唐山園區”)向金融機構融資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金額不超過64,000萬元,擔保期限不超過72個月。唐山園區的全資股東榮盛興城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榮盛興城”)的其他股東河北中鴻凱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將其持有的榮盛興城的股權質押給公司,作為公司上述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的反擔保措施。

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擔保事宜出具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三)《關於對榮盛(徐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20年度借款擔保額度進行調劑的議案》;

同意將公司對全資子公司榮盛(徐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20年度預計擔保額度中的79,000萬元調劑至全資子公司河北榮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北榮盛”),並由公司在上述範圍內為河北榮盛向金融機構融資提供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金額不超過79,000萬元,擔保期限不超過72個月。

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鑑於河北榮盛、榮盛(徐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均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且雙方資產負債率均超過70%,本次調劑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從事房地產業務》(2019年修訂)的要求。

根據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上述調劑事項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即可生效。

(四)《關於對濟南榮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20年度借款擔保額度進行調劑的議案》;

同意將公司對全資子公司濟南榮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20年度預計擔保額度中的11,150萬元調劑至全資下屬公司滄州偉宸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滄州偉宸”),並由公司在上述範圍內為滄州偉宸向金融機構融資提供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金額不超過11,150萬元,擔保期限不超過48個月。

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鑑於濟南榮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滄州偉宸為公司全資下屬公司,且雙方資產負債率均超過70%,本次調劑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從事房地產業務》(2019年修訂)的要求。

(五)《關於對唐山榮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20年度借款擔保額度進行調劑的議案》;

同意將公司對全資下屬公司唐山榮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20年度預計擔保額度中的12,000萬元調劑至控股下屬公司唐山榮祿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唐山榮祿”),並由公司在持股比例範圍內為唐山榮祿向金融機構融資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金額不超過12,000萬元,擔保期限不超過72個月。

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鑑於唐山榮祿為公司控股下屬公司,唐山榮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為公司全資下屬公司,且雙方資產負債率均超過70%,本次調劑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從事房地產業務》(2019年修訂)的要求。

(六)《關於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調整的議案》。

同意對公司內部管理機構進行調整,調整後的內部管理機構為:董事會辦公室、研究院、投資中心、技術中心、工程中心、營銷中心、融資中心、運營中心、集採中心、品牌中心、財務中心、人力信息中心、行政中心、風控中心。

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榮盛房地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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