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豬補貼再迎利好國外引進補助資金50%,最高可得200萬元

9月11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農業農村部副部長於康震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就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介紹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于康震解讀了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穩定生豬生產促進轉型升級的意見》有關情況。此次《意見》提出了豬肉自給率、養殖規模化率和規模養殖場(戶)糞汙綜合利用率三方面量化目標。

養豬補貼再迎利好國外引進補助資金50%,最高可得200萬元

五方面發力 促生豬生產

對於農業農村部下一步如何促進生豬生產恢復和產業轉型升級,于康震表示,將在以下幾方面發力:

當務之急是加快恢復生豬生產。農業農村部將會同相關部門督促地方加快落實中央出臺的各項支持政策措施,以種豬場和規模養殖場為重點,支持新建、改擴建規模養豬場改善基礎設施條件,加快增養補欄。支持符合條件的非畜牧大縣生豬規模養殖場開展糞汙資源化利用。督促地方落實仔豬、種豬及冷鮮、冷凍豬肉運輸享受“綠色通道”政策。同時大力發展禽肉和水產品等動物蛋白替代品的生產。

持續抓好非洲豬瘟防控。督促地方逐級壓實責任,落實好疫情監測排查報告、突發疫情應急處置、生豬運輸和餐廚廢棄物的監管等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督促地方及時兌現非洲豬瘟強制撲殺補助資金,嚴格執行生豬屠宰環節非洲豬瘟自檢和駐場官方獸醫制度,對不符合規定的屠宰場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堅決關停。開展全國秋季“大清洗、大消毒”專項行動,針對高風險場所開展清洗消毒,降低病原汙染面。

規範禁養區劃定和管理。配合生態環境部指導地方依法依規劃定禁養區,堅決糾正超出法律法規的生豬禁養限養,防止一些地方借環保和防疫為由“甩包袱”和不作為,搞“一刀切”。聯合印發通知,進一步明確規範禁養區劃定和管理的要求,加強禁養區劃定情況的備核,對禁養區內易地搬遷的規模養殖場,要求地方落實養殖用地,優先支持異地重建,避免“一關了之”。

加強監測調度和市場預警。督促各省及時調度本省生豬規模養殖場的生產情況,加強生豬生產形勢的分析研判,及時發佈市場動態信息,科學指導生豬養殖生產。

加強技術指導與服務。繼續創建一批生豬養殖標準化示範場,發揮示範帶動作用。組織召開大型生豬養殖企業穩定生豬生產研討會或經驗交流會,交流恢復生產的典型經驗,讓企業相互學習、增強信心。

規範禁養區 保障養殖用地

針對近期生豬和豬肉價格上漲的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負責人彭紹宗表示,發改委提出和採取了一系列生豬保供穩價的政策措施,牽頭制定出臺了一些綜合性的方案和措施,大力支持生豬養殖能力建設,著力增強儲備調控能力,切實做好睏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

市場監管總局價監競爭局負責人陳志江介紹,市場監管總局持續加大對生豬和豬肉市場的價格監管。雖然近一段時間以來,生豬和豬肉價格有較大幅度上漲,但是市場價格秩序總體上看比較穩定。到目前為止,尚未發現囤積居奇、串通漲價等情況。

財政部農業農村司負責人姜大峪表示,中央財政積極支持非洲豬瘟疫情防控,大力支持恢復生豬生產。在出臺臨時貸款貼息政策,增加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規模,提高生豬保險保額,支持實施生豬良種補貼,支持畜牧大縣生豬運輸車輛洗消中心建設,強化省級財政統籌力度等幾方面做了工作。

有關畜禽養殖禁養區的劃定情況,生態環境部土壤生態環境司司長蘇克敬表示,據生態環境部調研瞭解,

確實有一些地方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由,超過法律法規規定,隨意擴大禁養區範圍,給生豬生產發展帶來了一定影響。因此,明確提出了依法科學劃定禁養區,開展禁養區劃定情況排查,立即整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超劃禁養區的情形,加強禁養區整改調整政策支持四方面措施。

自然資源部耕地保護監督司負責人高永表示,本次國辦印發《意見》,就保障生豬養殖用地進一步加大了支持力度。強調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要合理安排新增的生豬養殖用地;完善設施農用地政策;鼓勵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四荒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發展生豬生產。概括起來,在用地上要切實保障生豬生產的用地需求,做到應保盡保。

吉林:對引進國外種豬的企業給予補助最高200萬元

11日,吉林省政府新聞辦舉行保證生豬產品供應穩定生豬市場價格新聞發佈會,邀請省畜牧業管理局負責人介紹全省保證生豬產品供應、穩定生豬市場價格有關情況。相關部門分別就國家和省裡陸續出臺的政策、吉林省對部分生豬及產品恢復執行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等情況進行了介紹。

據國家統計局反饋吉林省農業調查總隊數據,截至6月底,全省生豬飼養量1484.7萬頭,同比下降13.3%。綜合分析,生豬產能下降主要受非洲豬瘟疫情、價格、禁養和限養3個原因影響,分別導致我省生豬飼養量減少126.1萬頭、68萬頭和33.5萬頭。

近期,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和部署,省畜牧局會同發改、財政等15個部門下發穩定生豬生產14項措施的通知,強化非洲豬瘟疫情防控,強化良種繁育體系建設,保護生豬產能。

從今年8月初到明年底,對全省備案種豬場從省外引進的種豬每頭給予500元補助;從國外引進的原種豬,按引進種源資金的50%給予補助,每戶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深入開展生豬養殖標準化示範創建,強化生豬產業轉型升級,同時強化政策扶持、質量安全監管及生豬價格監測預警。省發改委將會同省畜牧業管理局,結合我省產業基礎、建設需求等情況,申報畜禽糞汙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和生豬規模化養殖場建設等項目,在國家投資計劃下達後,省發改委將及時分解下發。省交通運輸部門對整車合法運輸仔豬及冷鮮豬肉的車輛全面恢復執行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車輛通行實行階段性免費,支持吉林省養殖業發展。

湖南:各市州生豬出欄量納入考核

湖南省農村農業廳11日在湖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舉辦的慶祝新中國成立70週年系列新聞發佈會農村農業專場上對外發布,湖南省近期為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採取了六大措施。

一是嚴格落實責任考核,推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承擔當地生豬市場保供穩價主體責任,提高生豬生產、市場流通、風險防範和調控保障能力。將各市州最低生豬出欄量納入“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

二是支持規模養殖場標準化與良種繁育體系建設,推進生豬產業轉型升級。對新建、改擴建生豬養殖場簡化審批流程,對環境影響小的項目簡化環評手續,鼓勵支持龍頭企業建設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實行生豬良種補貼。

三是落實用地保障措施,規範畜禽禁養區劃定。生豬養殖設施用地在不改變養殖用途的前提下,可由養殖場(戶)與鄉鎮政府、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協商並簽訂用地協議的方式取得;對新建、改擴建畜禽養殖場等場所及配套設施用地,取消現行15畝附屬設施用地上限規定;生豬養殖用地作為設施農用地,按農用地管理,不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允許生豬養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用作養殖用途不需佔補平衡,生產結束後應復墾為耕地;在堅持生態優先的前提下,允許在Ⅲ、Ⅳ級保護林地內建設種畜禽場;鼓勵利用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進行生豬生產。

四是推進屠宰行業轉型升級,保障肉品市場供應。引導屠宰產能向生豬主產區轉移,對新建大型標準化、產加銷一體化屠宰加工企業予以優先審批,適當放寬規劃數量限制。將仔豬、冷鮮肉運輸恢復執行“綠色通道”。

五是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強化金融支持力度。實施農機購置敞開補貼,對生豬養殖設備應補盡補;完善生豬保險政策,擴大生豬保險規模,提高保險覆蓋面和保障水平;要求各金融機構簡化流程、降低門檻,不得對生豬養殖場戶、屠宰加工企業等盲目停貸、壓貸、抽貸、限貸,推動銀行等金融機構實行無還本續貸。要求各級財政給予短期貸款貼息支持,緩解企業恢復生產和改擴新建資金壓力。

六是進一步完善動物防疫體系建設,落實非洲豬瘟綜合防控措施。配備與養殖規模和工作任務相適應的防疫檢疫人員,改善防疫設施裝備條件,提高基層動物防疫能力。進一步強化疫情監測排查,落實各項綜合防控措施,嚴格生豬產地檢疫和屠宰監管。

來源:農業農村部、每日經濟新聞、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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