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不能為了蠅頭小利而毀了自己

做人不能為了蠅頭小利而毀了自己

人生在世,沒有完人,每個人都有瑕疵,但是有些瑕疵是可以被人接受的,有些是不能被人接受的,假如你違背了做人的基本原則,損害他人利益的,這些都是不能被人接受的。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據為已有。有時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可能得不償失。丟掉的不僅僅是自己的人格,有時可能還是自己的前程。

清代康熙年間,北京城裡延壽街上廉記書鋪的店堂裡,一個書生模樣的青年站在離賬臺不遠的書架邊看書。這時賬臺前一位少年購買了一本《呂氏春秋》,付書款時有一枚銅錢掉下滾到了這個青年的腳邊,青年斜睨著眼睛掃了一下週圍,就挪動右腳,把銅錢踏在腳底。

不一會兒,那少年付完錢離開店堂,這個青年就俯下身去拾腳底下的這枚銅錢。湊巧,這個青年踏錢,取錢的一幕,正好被店堂裡面會坐在板凳上的一位老者看到了。他見此情景,盯著這個青年看了好久,然後站起身來走到青年面前,同青年攀談,攀談間知道了這名青年句叫範曉傑,還了解到了他的家庭情況。原來,範曉傑的父親在國子監任助教,他跟隨父親到了北京,在國子監讀書已經很多年了。今天偶爾走過廷行寺街,見廉記書鋪的書價比別的書店低廉,所以進來看看老者冷冷一笑,就告辭離開了。

後來,範曉傑以監生的身份進入謄錄館工作,不久,他到吏部應考合格,被選派到江蘇常熟縣的上級衙門江寧府投帖報到,請求謁見上司。

做人不能為了蠅頭小利而毀了自己

當時,江蘇巡撫大人湯斌就在江寧府衙,他收了範曉傑的名帖,沒有接見範曉傑只得回驛館住下。一天過去時,又沒有得到接見。這樣一連十天。第十一天,範曉傑耐著性子又去謁見,威嚴的府衙護衛向他傳達巡撫大人的命令:“範曉傑不必去常熟縣上任了,你的名字已經寫進了被彈劾的奏章,你被革職了。”“大人彈劾我,我犯了什麼罪?”範曉傑莫名其妙,便迫不及待地問。“貪錢?”護衛回答道。”啊!“範曉傑大吃一驚,自忖道,”我還沒有到任,怎麼會有依法的贓證?“一定是巡撫大人弄錯了。急忙請求當面見巡撫大人陳述,澄清事實。護衛官司進去稟報後,又出來傳達巡撫大人的話:”範曉傑,你不刻延壽寺街上書鋪中的事了嗎?你當秀才的時候尚且對一枚銅錢都愛不釋手,非自己之物都要據為已有,愛財如命,今天若是僥倖當上了地方官,以後能不絞盡腦汁依法而成為一個戴著烏紗帽的強盜嗎?你你馬上解下官司印離開這裡,不要使百姓受苦了。“範曉傑這才想起以前在廉記書鋪裡遇到的老者,原來就是這梯形正在微服出巡的巡撫大人湯斌。

做人不能為了蠅頭小利而毀了自己

一枚小小的銅錢就這樣斷了範曉來的為官司之路,讓他在沒有起飛的時候就折了翅膀。這能怪誰。歸根結底不是因為那枚銅錢有多厲害,而是因為他不會做人,人都沒有做好,又如何做好事情呢?做人時刻要恪守自己的原則,做人要有正確的人生信念,執著的人生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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