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地鐵時喜歡手機外放的朋友
請注意
你們可能要被罰了
近日,交通運輸部發布了
《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
對乘客在地鐵內的乘車行為做了規範
其中有不允許電子設備外放
從2020年4月1日起
如果你在地鐵上用手機、平板等電子設備外放
後果可能會很嚴重哦
當然
地鐵工作人員會先勸阻
無效後才做出相應的處罰
情報君瞭解到
廣州地鐵暫時未對地鐵上的聲音外放進行規定
還有網友建議
動車、高鐵、公交等其他交通工具上
也要不允許手機外放
除了外放,這些行為不被允許
除了“使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
這些不文明行為也不被允許
●在車站或者列車內塗寫、刻畫或者私自張貼、懸掛物品;
●攜帶動物(導盲犬、軍警犬除外)進站乘車,攜帶有嚴重異味、刺激性氣味的物品進站乘車;
●推銷產品或從事營銷活動,乞討、賣藝及歌舞表演,大聲喧譁、吵鬧,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
●騎行平衡車、電動車(不包括殘疾人助力車)、自行車,使用滑板、溜冰鞋;
●在列車內進食(嬰兒、病人除外);
●隨地吐痰、便溺、亂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躺臥或踩踏座席;
●在車站和列車內滋擾乘客的其他行為。
這10項行為,地鐵上千萬不能做!
剛剛情報君跟大家介紹的都是不文明行為
他們在《管理辦法》中屬於“約束性行為”
《管理辦法》中還有10項禁止性行為親們在地鐵裡千萬不能做這些都特別危險一不小心就會給自己和他人帶來人身危害
●攔截列車,提示警鈴鳴響時強行上下列車,車門或站臺門關閉後扒門;
●擅自操作有警示標誌的按鈕和開關裝置,在非緊急狀態下動用緊急或者安全裝置;
●攜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蝕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危險物品進站、乘車;
●攀爬或者跨越圍欄、護欄、護網、站臺門等,擅自進入駕駛室、軌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標誌的區域;
●向軌道交通線路、列車以及其他設施投擲物品;
●損壞車輛、站臺門、自動售檢票等設備,干擾通信信號、視頻監控設備等系統;
●損壞、移動、遮蓋安全標誌、監測設施以及安全防護設備;
●在車站、列車內吸菸,點燃明火;
●在運行的自動扶梯上逆行、推擠、嬉戲打鬧;
●以及影響運營安全的其他行為。
地鐵是我們的日常交通工具
大早出門筋疲力盡回家
能安靜一會兒是種犒賞
當然,在任何公眾場合
保持安靜、小聲說話
是一個文明人該有的行為
希望聲音不要外放的夥伴舉手
#今日話題#
你討厭哪些不文明的行為?
快來留言區跟情報君說說吧
參考:@人民日報、人民日報、新華網、
廣州日報、信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