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向全體人員發放5億元消費券,消費滿3倍可使用

湖北省武漢市宣佈發放消費券了,但面額低於此前專家預期。


4月17日,《湖北日報》報道,4月19日起至7月31日,武漢市人民政府將陸續向全體在漢人員(包括市外來漢人員)投放5億元的“武漢消費券”。


武漢消費券包含4大類:餐飲消費券、商場消費券、超市(便利店)消費券和文體旅遊消費券。此外,還將向低保、特困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定向發放1800萬元專用消費券。除定向投放外,其餘消費券採取“搶券”模式投放。


消費券的投放平臺為阿里巴巴、美團點評和騰訊3家企業的支付寶App、美團App、大眾點評App、微信App等。


第一期武漢消費券的面額設置是:餐飲消費券:10元、20元;商場消費券:50元、80元;超市(便利店)消費券:10元、20元;文體旅遊消費券:50元、80元。


武漢消費券將共分兩期投放。第一期為4月19日至5月31日,將在4月19日中午12:00進行,4月20日正式使用,有效期至4月29日(共10天)。從第2周開始,“武漢消費券”搶券活動固定在每週四中午12:00,即時生效,有效期7天。第二期為6月1日至7月31日,具體投放時間另行公佈。


武漢市規定,每次搶券時,只能選擇搶4類消費券中的一類,同一企業所屬平臺每次只能搶到1張券。還規定每人在同一企業所屬平臺上搶到的“武漢消費券”,每月累計核銷總額不超過100元,整個活動(兩期內)累計核銷總額不超過200元,3個平臺累計核銷總額不超過600元。


此外,武漢市還對消費券使用門檻作出要求:第一期實際消費金額必須滿足消費券面值3倍及以上才能核銷(如50元商場消費券,必須在商場實際消費150元及以上才能核銷)。第二期根據第一期核銷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也就是說,一位武漢市民在5月底之前共有6次搶券機會,分別是4月19日、4月30日、5月7日、5月14日、5月21日、5月28日。這位市民在三個平臺最多共可使用600元消費券,前提是必須消費滿1800元。


關於武漢市消費券還發生一段“小插曲”。4月15日,中國銀聯湖北分公司宣佈在雲閃付APP上向武漢投放近2000萬元惠民消費券。不少人將此活動視為武漢官方開始發放消費券。


不過,4月16日,武漢商務局澄清:4月15日在雲閃付APP上投放的惠民消費券不屬於政府即將投放的消費券,是中國銀聯湖北分公司為活躍武漢消費市場,促進市民消費開展的企業活動。


此前,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院長劉俏曾撰文建議:發放消費券應考慮向湖北等重點地區傾斜。湖北省是疫情重災區,至今防控疫情仍是湖北省最重要工作,企業復工復產率較低,嚴重影響了當地居民的收入水平,為保障抗疫一線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應當對湖北省就業人群全員發放金額為1000元的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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