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疫情防控措施 切實保障校園安全

慶陽建立醫教協同防控長效機制

健康慶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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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實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慶陽市教育局、慶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決定,建立醫教協同防控長效機制。

也許您會很困惑,什麼是醫教協同防控長效機制?不要著急,今天,小編給大家詳細講講。

工作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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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建立醫教協同防控長效機制,加強轄區教育與衛生健康部門的溝通協作,通過就近劃片確定一家醫療衛生機構(含社區醫療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對口指導一所或多所學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提升學校疫情防控水平。

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要求,學校師生一旦出現發熱、咳嗽、呼吸困難等症狀,首先隔離有症狀人員,並報告對口的醫療機構,由接報醫療機構派出救護車,到報告學校接運有症狀的教師或學生,到定點醫院進行專業診斷,作出相應處理。同時,報告轄區疾控中心和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並配合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及後期處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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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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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級各類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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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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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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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市上批覆的開學時間按時開學,不得無故提前或推遲。制定應急工作預案和開學工作方案。

2. 正式開學前向全體師生員工發放《返校健康承諾書》,告知防控義務和學校有關規定,以及違反後將承擔的責任。提前告知目前仍滯留境外、湖北及高、中風險區師生暫不返慶;正在返回的湖北及高、中風險區來慶返慶的師生,告知其返慶後要進行兩次核酸檢測(抵慶後到集中醫學隔離觀察點,由轄區疾控機構採樣送檢,檢測結果陰性的,由所在村組、社區或學校納入“網格化”管理,落實“三聯一保”措施,第七天後進行第二次核酸檢測,仍為陰性的,可返校);境外正在返回的來慶返慶師生,告知其必須嚴格落實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和兩次核酸檢測的管控措施。

3. 通過微信、電話等方式逐一排查師生員工開學前14天的活動信息、旅居軌跡、與患者接觸情況等流行病學史、本人與家人身體健康狀況、是否接觸過野生動物等,建立個人健康檔案,實行動態更新,保證信息安全。

4. 學校領導班子提前一週到崗,細化人員分工,做好開學準備和各項預案,儲備防疫物資,安排教材調配;中層管理人員提前5天到崗,根據崗位分工,對重點區域進行消毒,做好師生健康監測和防疫保護準備工作;班主任和任課教師提前3天返校,做好開學教學準備,制定教學計劃,完善班級防控措施。

5. 開展愛國環境衛生運動,對學習、生活、娛樂、工作場所(如辦公室、教室、音樂室、舞蹈室、閱覽室、教研室、衛生間等)以及校園環境衛生進行清潔消毒,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在公共場所、樓道配備廢棄口罩專用回收箱,並確定專人負責廢棄防護用品處置;在公共衛生間洗手池(沒有洗手池的須設置流動水洗手點)配置洗手液和一次性紙巾。

6.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師生員工須自備口罩、手套等防護物品;學校提前儲備消毒液、紅外測溫儀和部分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資和必需藥品,定時排查庫存量,確保每一名師生員工能按照規定戴口罩。

7. 學校提前運輸、分配、購置學生書本、教師用書以及辦公用品,並對其進行消毒處理。

8. 按照《慶陽市中小學生幼兒園配備醫療護理人員意見》(慶政辦發〔2011〕57號)有關標準,寄宿制學校必須設立衛生室,配備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非寄宿制學校必須設立衛生室或保健室,配備保健教師。設置單人單間臨時隔離室。

9. 衛生室(保健室)須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儲存必要的藥品,定期檢查藥品質量、存量,做好日常接診登記。與轄區疾控中心和縣級醫院建立溝通聯絡機制,切實做好消毒、隔離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對診斷不明,疑難及危重病人應及時做好防護措施,確保安全情況下聯繫轄區醫療機構派出救護車轉送至轄區定點醫院就診。

10. 廣泛發揮學校官網官微等平臺作用,通過微信、短信、宣傳海報等形式,對師生和家長進行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動員其積極配合學校各項防控措施,提高自覺防控意識和能力,做好個人防護,減少疫情期間外出,規範佩戴口罩,儘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參加聚會,不到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活動,尤其是空氣流動性差的地方,例如公共浴池、溫泉、影院、網吧、KTV、商場、車站、機場、碼頭、展覽館等。

11. 開學前一天,學校應全面檢查防疫工作部署的到位情況,再次進行校園環境消毒,做好開學準備。

二、開學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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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對照前期摸排情況,嚴格督促境外返慶師生落實14天集中醫學隔離觀察措施,督促湖北武漢及高、中風險區返慶師生抵慶後第一時間到集中醫學隔離觀察點進行核酸檢測,檢測結果陰性的,由所在村組、社區或學校納入“網格化”管理,落實“三聯一保”措施,第七天後進行第二次核酸檢測,仍為陰性的,可返校復課。

13. 第一時間通過校園廣播、多媒體教學設備、防疫掛圖、電子顯示屏、宣傳橫幅、觀看《慶陽市學校疫情防控動漫專題片》等途徑,向全體師生職工深入開展傳染病預防教育,普及公共衛生知識,開展心理健康輔導,提倡“口罩文明”,提升疫情防控意識。重點宣傳:咳嗽或者打噴嚏時用紙巾或採用肘護、衣袖遮掩口鼻,摘口罩前後做好手衛生,用過的紙巾等放置到加蓋垃圾桶內;保持勤洗手、多飲水。在接觸呼吸道分泌物後應立即使用流動水和肥皂、洗手液洗手。餐前便後、擦眼睛前後、接觸寵物或家禽後等應及時洗手等。

14. 學生收費一律採用網絡結算,不得接收現金。

三、開學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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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在學校門口分通道設置體溫監測點,對進入學校的師生員工要進行2次(晨檢午檢)體溫檢測,寄宿師生在宿舍住宿樓門前設置體溫監測點,實行3次體溫檢測(晨檢、午檢、晚檢)。落實信息核對和登記制度,及時瞭解師生職工到崗到學情況,做好日常缺勤缺課登記,及時掌握原因,家校聯繫追蹤活動軌跡。主要檢測新冠肺炎可疑症狀及皮疹、黃疸、腮腺腫大、腹痛等其他傳染病相關症狀。

16. 各學校要在校門外設立定點隔離區,有條件的學校可在校門入口設置紅外熱成像儀。若體溫≥37.3℃或有新冠肺炎相關症狀的人員,堅決不得進入校園,立即將其帶到校門外定點隔離區予以管控,及時報告轄區醫療機構,由醫療機構派出救護車轉運到定點醫院就診;寄宿師生若體溫≥37.3℃或有新冠肺炎相關症狀,立即做好防護措施帶至醫務室(保健室),及時報告轄區醫療機構,由醫療機構派出救護車轉運到定點醫院就診。

17. 各學校嚴格落實“五個一律”,即未經學校批准學生一律不準返校,校外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門,師生進入校門一律核驗身份和檢測體溫,對有發燒、咳嗽等症狀的師生一律轉運至定點醫院就診,不服從管理者一律嚴肅處理。

18. 每名學生每次上學前必須由家長檢測體溫,並如實填寫《健康卡》(學校自行設計,主要內容為學生姓名、年齡、班級、體溫、健康狀況、監護人簽字等),若體溫≥37.3℃或出現感冒等身體不適情況,家長及時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並向學校請假,同時立即送醫。身體痊癒後,提供有關醫學證明方可復學。

19. 上下學途中,師生儘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議步行或乘坐私家車上學。如必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須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儘量避免用手觸摸車上物品。

20. 全體師生員工入校後,必須在校園所有區域內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間一律暫停開學典禮、升旗儀式、大課間活動、教職工大會以及各種聚集性文娛活動或比賽等大型集會。一律停止春遊、研學旅行、外出培訓等活動。一律暫停使用圖書館、體育館、禮堂等公共聚集場所。

21. 學生上課期間,在條件允許的前提下,提倡分班教學,不具備分班條件的,應以班為單位開展教學,不得合班上課;教室課桌椅按照最大間距擺放,保持通風,關閉空調,取消小組合作學習。

22. 學生課間,校園劃區劃片管理,課間以班級為單位錯時且相對固定區域活動,儘量減少師生、生生之間的近距離接觸。

23. 師生員工因事、因病請假後,或出現新冠肺炎相關症狀經醫院排除傳染病的,憑有效健康證明返校,校醫(保健教師)對健康證明進行復核後開具復工或復課證明,方可上崗\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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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消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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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每天對教室、宿舍、食堂、實習實訓室、辦公室、會議室、功能室、體育場館等各類室內場所每天通風不少於3次/30分鐘,消毒不少於2次(早晨、中午,宿舍晚上增加1次),通風時注意保暖。

25. 落實垃圾分類管理要求,設置數量足夠的分類垃圾箱(桶),單設廢棄口罩桶,指定專人收集處置;重點關注食堂、廁所、樓道等部位的衛生死角。

26. 消毒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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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和物體表面消毒:師生離場後,用擦拭或噴灑法進行,每天至少一次。地面可用效氯濃度為1000mg/L的含氯消毒劑拖拭;講臺、課桌椅、門窗把手等高頻接觸的部位可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擦拭。為防止滑倒和保護皮膚,在作用30分鐘後用乾燥的清潔抹布(地面可用乾燥的清潔拖布)擦拭乾淨。校車可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擦拭,早、晚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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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具玩具消毒:可採用日光照射,陽光下曝曬3-6小時,必要時可暫停使用布制玩具;塑料玩具可用含10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浸泡、擦拭或噴灑,15分鐘後用清水沖洗或擦拭,每日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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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間消毒:地面及牆面可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進行噴灑或拖擦,30分鐘後用清水沖洗或擦拭,每日2次;清潔用品使用後可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分鐘,用後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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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消毒:校醫院(醫務室)的體溫計、血壓計、聽診器應在清潔的基礎上採用75%乙醇或含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浸泡30分鐘後,清潔乾燥備用;剪刀、鑷子等用2%戊二醛浸泡30分鐘後用無菌水沖洗後使用,有條件的首選壓力蒸汽滅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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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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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食堂(餐廳)所有工作人員(食材採購、炊事員、採購員、管理員、服務員)均應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採購人員或供貨人員避免直接手觸肉禽類生鮮材料;摘除手套後及時洗手。

28. 食堂(餐廳)操作間要經常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清潔乾燥。食品製作加工要嚴格遵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有關要求,食品中心溫度達到標準,要蒸熟煮透,生熟、葷素分開等。

29. 食材及其製作管理。在嚴格遵守《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營養改善計劃有關文件規定的基礎上,特別要注意:不得采購野生動物,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採購食材時,必須查驗並按要求索取供貨者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所有肉製品須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每日檢查庫存,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不得現場宰殺活禽活畜;不得製作出售涼菜。

30. 每日2-3次對地面、牆壁、桌面、門把手、水龍頭等進行消毒。餐飲具消毒應堅持“一餐一消”制,餐飲具、廚具應先徹底清洗去汙再消毒。首選熱力消毒法,在水煮沸後持續加熱消毒15-30 分鐘;或在蒸汽產生後持續燻蒸15-30分鐘。也可使用遠紅外線消毒櫃,125℃維持15-30分鐘,溫度降至40℃以下開箱使用;或使用自動沖洗消毒洗碗機。

31. 廚房垃圾、食物殘渣、汙水、積垢、灰塵、蜘蛛網須及時清理,保持清潔衛生。廚房應確保無老鼠、蒼蠅、蟑螂等有害生物;餐廚垃圾處理應符合要求,處置流向應有完整記錄。

32. 幼兒園建立“分時、分區、分組”就餐制度,儘量分散就餐,避免就餐時聚集。大中專院校、中小學提倡自帶餐具,分段錯峰採取打包方式自行帶走,不在食堂集中就餐。營養餐採取企業配送的縣(區),由轄區政府負責,嚴格落實相關管控措施,確保供餐安全。

33. 寄宿制中小學設置的食品小賣部、超市,應依法取得許可,原則上只售賣純淨水、礦泉水、預包裝麵包、牛奶等食品和生活、學習必須品。

34. 學校食堂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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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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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學生進出宿舍,由學校宿舍管理員和宿舍舍長負責,進行體溫檢測並做好登記。進入宿舍後學生不串門,應避免與同宿舍內學生肢體接觸,並保持一定距離。

36. 要及時打掃宿舍衛生,保持室內、樓道等公共區域衛生乾淨整潔。宿舍內每天不少於3次/30分鐘通風換氣,不少於3次的消毒。

37. 宿舍公共衛生間應配置洗手液和一次紙巾,學生進出入宿舍、飯前便後及時洗手。 學生個人洗嗽用品最大間隔擺放,不混用。

38. 被褥、毛巾等織物可採用日光照射,直射陽光下曝曬3 -6小時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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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信息報告與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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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各學校要落實好“日排查、日報告、零報告”制度,每天按規定對師生員工進行全面監測管控,並向轄區和上級主管部門疫情防控辦報告疫情防控情況。

40. 若在校期間發現師生有發燒、乾咳、乏力等等呼吸困難症狀後,應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

緊急處置

1

第一步

做好個人防護送至學校臨時隔離室,立即報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就近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臨床診斷和救治。

2

第二步

隔離觀察後10分鐘內電話報告、30分鐘內書面報告當地疾控中心、衛健局、教育局;對疑似症狀人員接觸過的場所、物品,進行消毒處理。

3

第三步

確診後,學校全部封閉,嚴禁進出,配合當地疾控機構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和密切接觸者排查,對密切接觸者實行隔離

4

第四步

待權威醫學機構風險評估後,風險消除,解除封閉,恢復正常秩序。

41. 根據疫情情況,由學校所在縣(區)聯防聯控領導小組決定和教育主管部門決定是否停課。若停課,學校要做好停課期間學生線上教學活動和師生心理疏導與干預,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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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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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各類學校是疫情防控和開學工作的責任主體,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中層管理人員和其他教職工具體負責,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和開學工作。

各級教育部門要認真履行行業主體責任,組織各級各類學校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和開學工作各項措施,並認真開展督查。

各級衛健部門要認真履行行業監管責任,開展學校疫情防控和衛生健康工作。

各級衛生健康委監督執法局負責學校衛生的監督執法工作。

各級疾控中心負責對口指導學校復學期間防控知識培訓和指導工作,並做好學校出現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各級醫療機構負責學校師生出現發熱等症狀的接診救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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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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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由市教育局牽頭,會商市衛健委,明確由市疾控中心負責對口指導市直13所學校及隴東學院、慶陽職業技術學院、慶陽林校疫情防控知識培訓和技術指導工作;市衛生健康委監督執法局負責學校衛生的監督執法工作;西峰區疾控中心負責學校出現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市人民醫院負責市直及屬地16所學校師生出現發熱等症狀的接診救治工作。市直學校師生在校期間一旦出現發熱、咳嗽、呼吸困難等症狀,首先將其帶到學校臨時隔離室,做好個人防護並撥打120,由救護車到校接運患病教師或學生到定點醫院發熱門診,進行檢查診斷,依照發熱病人作出相應處理。學校不得安排車輛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行送醫。

各學校要提前通知教職工、學生及家長,每天在早晨、中午上學前進行體溫自檢,及時報告班主任,教職工報告學校疫情防控辦。寄宿制學校學生(住校生或上晚自習學生)增加晚檢。師生若體溫≥37.3℃或有新冠肺炎相關症狀,立即撥打120接至指定的醫院就診,並向學校請假告知情況,堅決禁止到校上班或上課。師生進校門或在校期間發現體溫≥37.3℃或有新冠肺炎相關症狀,立即隔離並撥打120或指定的醫院就診。經醫療機構診斷,排除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應出具建議復學《診斷證明》。師生持《診斷證明》,學校安排復學,未提供《診斷證明》者,一律不得復學。如有隱瞞,按照《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應負法律責任。

各縣(區)由縣(區)教育局負責,商本級衛生健康局,確定醫療衛生機構或社區醫院對口指導學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轄區學校師生一旦出現發熱、咳嗽、呼吸困難等症狀,參照市級處置程序進行,由專業醫療機構進行診斷。堅決禁止由校醫或派駐醫生在學校對體溫異常學生進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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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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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縣(區)有關部門單位、各級各類學校要充分認識疫情防控工作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強化風險意識,要從維護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高度出發,認真落實國家、省市聯防聯控機構和行業主管部門關於學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互相配合,聯防聯控,群防群治,積極主動做好各項工作,確保校外不向校園輸入一例病例、校園內不發生一例交叉感染病例。

二、靠實工作責任

學校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校長要切實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建立學校、班級、師生、家長四級防控工作聯繫網絡,及時收集和報送相關信息。各縣(區)相關部門單位要把疫情防控作為復工復學的重要基礎來抓,加強疫情防控工作指導、管理和監督,督促學校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對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等行為要嚴肅查處。

三、突出工作實效

各級各類學校要主動加強與衛生健康、疾控等部門的聯繫和溝通,邀請相關部門定期不定期深入學校,開展檢查、培訓和技術指導工作,指導學校落實落細各項防控措施,紮實做好各學校開學期間及開學後疫情防控工作。同時,有針對性地解決學校和師生衛生健康方面存在的實際問題,確保師生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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