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曝光: 阿爾山市警方開展春季道路交通嚴整治行動 曝光一批違法行為

隨著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居住小區解封、企業復工復產,交通運輸、生產生活秩序加快恢復,道路交通安全風險也隨之上升,特別是隨著餐飲服務等場所陸續營業,群眾休閒活動增加,有些駕駛人心存僥倖,“放飛自我、為所欲為”,酒後駕車、無證駕駛……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勢在抬頭。為貫徹落實預防事故暨春季交通安全整治部署視頻會議精神,按照上級公安機關指示要求,阿爾山市公安局交巡大隊常態化開展春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動,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群眾出行安全。

大曝光: 阿爾山市警方開展春季道路交通嚴整治行動 曝光一批違法行為

復工復產後

三朋好友歡聚一堂

少不了喝酒助興

但當您酒足飯飽以後

一定要切記

“小酒怡情,開車不行”

不!要!酒!駕!

你看,已經有人

為自己犯的錯“買單”了


案例1

大曝光: 阿爾山市警方開展春季道路交通嚴整治行動 曝光一批違法行為

3月29日19時20分,民警在明水河鎮彩票站門前街道巡邏時發現,黃某福血液酒精濃度為69.9mg/100ml,系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內蒙古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給予黃某福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扣12分、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2

大曝光: 阿爾山市警方開展春季道路交通嚴整治行動 曝光一批違法行為

4月2日20時10分許,民警在五岔溝鎮交巡中隊東側街道執勤時發現,齊某江酒後駕駛機動車,經呼吸式酒精檢測結果為280.9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後經阿爾山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檢測,齊某江靜脈血液內乙醇成份為493.1938mg/100ml,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內蒙古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吊銷齊某江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對齊某江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


案例3

大曝光: 阿爾山市警方開展春季道路交通嚴整治行動 曝光一批違法行為

4月3日19時25分許,民警在伊爾施鎮林業局家屬樓附近巡邏時發現,王某輝酒後駕駛機動車,經呼吸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32 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後經阿爾山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檢測,王某輝靜脈血液內乙醇成份為165.4959mg/100ml,屬於醉酒後駕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內蒙古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吊銷王某輝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對王某輝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


案例4

大曝光: 阿爾山市警方開展春季道路交通嚴整治行動 曝光一批違法行為

4月7日15時20分許,民警在明水河鎮農村信用社門前街道處巡邏執勤時發現,白某財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經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242.4 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後經阿爾山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檢測,白某財靜脈血液內乙醇成份為410.4024 mg/100ml,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內蒙古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吊銷白某財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對白某財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


在此要提醒大家

不要鑽“疫情防控”的“空子”

更不要心存僥倖

除了酒駕

還有許多人無證駕駛機動車

未經過專業的培訓和考核

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

基本駕駛技能和安全駕駛心理

不僅擾亂了道路交通秩序

還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案例5

大曝光: 阿爾山市警方開展春季道路交通嚴整治行動 曝光一批違法行為

3月12日19時30分左右,民警在阿爾山市電視臺前門街道處巡邏時發現,王某虹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內蒙古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給予王某虹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6

大曝光: 阿爾山市警方開展春季道路交通嚴整治行動 曝光一批違法行為

3月20日19時30分許,民警在伊爾施鎮棚戶區伊爾施林場門前街道處巡邏執勤時發現,趙某前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逾期未年檢“黑BF***3”號小型轎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內蒙古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趙某前罰款22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7

大曝光: 阿爾山市警方開展春季道路交通嚴整治行動 曝光一批違法行為

3月25日20時05分,民警在阿爾山南收費站巡邏執勤時發現,張某剛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內蒙古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給予張某剛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8

大曝光: 阿爾山市警方開展春季道路交通嚴整治行動 曝光一批違法行為

3月30日20時46分許,民警在伊爾施收費站巡邏執勤時發現,金某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吉J3***1號小型轎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內蒙古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給予金某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阿爾山市公安局交巡大隊一手做好疫情防控、復工復產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一手嚴厲打擊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常態化開展春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動,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群眾出行安全。


警方提醒

無論是酒後駕駛,還是無證駕駛都是危害極大,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後果不堪設想,對道路交通安全產生極大的危害,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其家庭也將帶來慘痛的後果,望廣大交通參與者都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不要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開玩笑,做一名合格、守法的好公民。


嚴厲打擊交通違法行為

阿爾山交巡警一直“在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