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有些商品房施工時證件都齊全,但到業主這裡卻辦不到產權證?

貔貅8008


商品房施工時手續齊全,但到業主這裡卻辦不了產權證,說明問題出在後續環節。按照房地產項目的開發流程,項目完工後,首先應由建設單位(開發商)組織施工、設計、勘察、監理等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其次進行規劃、消防、氣象、市政、綠化、環保、檔案等多部門的綜合驗收,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表,完成備案手續。然後再由建設單位到房地產主管部門進行項目初始登記,完成初始登記之後,才能辦理業主的產權證。

如果建設單位在施工階段手續齊全,即說明已經取得了《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通常不能辦理產權證可能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1、項目尚未進行竣工綜合驗收,或者綜合驗收不合格。

這裡面的情況比較複雜,常見的有:

(1)規劃驗收不合格,比如開發商擅自變更容積率,在多層項目中,把6層做成6+1層,超範圍建設地下車庫等;

(2)消防驗收不合格,比如不按照施工圖施工,或者施工圖事先未經消防部門審查批准等;

(3)綠地率不達標;

(4)環保設施不合格;

(5)資料殘缺導致不能備案等。

2、開發商未完成項目的初始登記。

正常情況下,在完成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和備案之後,開發商應請房產測繪部門對項目進行現場實測,取得測繪報告後,按規定攜帶有關材料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初始登記。辦理初始登記的目的是確認開發商對項目擁有完全產權。

根據《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第三十一條規定: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處分該產物權時,依照法律規定需要辦理等記的,未經登記,不發生物權效力。

因此,只有在辦理了初始登記手續,取得初始登記證明之後,開發商才能合法擁有項目的完全產權,其轉讓商品房物權的行為才能發生法律效力,此時,才能夠辦理業主的產權登記。換言之,開發商不辦理初始登記,業主就辦不了產權證。

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需要提交十幾項材料,資料不齊全同樣辦不了初始登記。

3、有些回遷房、安置房項目短期內也辦不了產權證。

有些不良開發商故意隱瞞回遷房、安置房的事實,對外以商品房名義銷售,這類項目雖然施工階段手續齊全,但由於其用地性質屬於國有劃撥土地或集體土地,短期內也無法辦理產權證。

4、開發商存在違規銷售行為,尚未處理。

有些開發商在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對外銷售,後期不及時補辦手續,或對主管部門處罰其違規銷售行為的決定沒有積極處理,也會影響初始登記。

總之,不能辦理產權證的原因很多,業主應查清原因,根據具體情況選擇維權方式。


小豬房論


為啥有些商品房施工時證件都齊全,但到業主這裡卻辦不到產權證?可能大家認為施工時證件齊全,產權證就可以辦理。其實,很多項目在銷售時施工各種證件時不齊全的,但是開發商通過各種關係加上地方政府為了稅收考慮,對開發商無證施工縱容。

哪些情況新房不能辦理房產證呢

1、開發商五證不全、無證施工

一個樓盤如果預售開發商要拿到五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若五證不全,就無法開始預售。以前,我也多次說過,買房一定去當地政府建設網查詢相關證件,因為現在PS技術太先進,在三四線城市小開發商為了房屋預售,可能自己做了一個假證在大廳裡公示。

2、房屋驗收不合格

工程竣工後,地方住建委相關部門會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一般要求開發商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就無法交付給業主。尤其現在精裝房盛行,政府推廣分戶驗收,精裝房問題比較多。

3、土地在抵押

很多開發商在開發過程中,為了向銀行貸款,會把土地拿到銀行抵押。在竣工階段,土地抵押未解除時,就不能為購房者辦理房屋產權證,一般在當地住建局網站可以查詢。

購房者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1、五證不全,可以要求開發商補齊證件。如開發商無法補齊證件,可以依據法律規定和開發商解除合同。

2、房屋驗收不合格,可以進行整改。若整改不合格,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3、土地有抵押,可要求開發商解除抵押,開發商無法解除抵押,可要求開發商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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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遲遲不辦證,業主可以詢問開發商,去不動產登記中心和住建局去問,網上不會有針對性的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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