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戶一年流水上億 男子涉洗錢罪被訴

將銀行卡交給公司,為P2P平臺非法集資及詐騙洗錢,2019年,台州椒江警方在辦理應某某等人利用P2P平臺集資詐騙一案中,牽出了一起金額上億元的洗錢案。日前,台州市椒江區檢察院以洗錢罪對嫌疑人陶某提起公訴。

  2017年3月,陶某經介紹來到應某某的投資公司上班,應某某讓他辦理一張新的銀行卡給公司使用。上班沒幾天,陶某發現銀行卡接連打入20萬元、16萬元,十幾分鍾後,這36萬元就被取現。一個月下來,銀行卡的流水達上千萬元。

  工作一段時間後,陶某進入公司的放貸業務部。放貸的資金,就是從公司的P2P平臺非法集資來的,對於這一點,公司員工都知情,陶某也是心知肚明,可陶某仍放任自己的銀行卡被公司用來洗錢。自2017年3月2日至2018年4月13日銷戶,陶某賬戶非法集資的資金流轉達4000多次,轉入總金額為1.17億餘元。

  檢察官提醒,明知他人涉嫌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等,仍提供賬戶給他人用於轉移贓款,或者把銀行卡交給他人實際控制使用,這些行為涉嫌洗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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