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威海市區土地級別與基準地價的通知

4月15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官網發佈政策文件,《關於調整威海市區土地級別與基準地價的通知》

關於調整威海市區土地級別與基準地價的通知

環翠區人民政府,國家級開發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單位:

為促進土地優化利用,引導土地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城鎮土地分等定級規程》《城鎮土地估價規程》等相關法律規定,經研究,確定對威海市區土地級別及基準地價進行調整。調整範圍包括環翠區、高區、經區和臨港區。基準地價更新基準日為2019年1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設定為國家法定最高出讓年期,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50年。本次調整的基準地價是不同級別商服、住宅、工業、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四類用地價格。其他用地價格可參照相關或相近用途類別確定。

本通知自2020年4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4月10日。《威海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威海市區土地級別與基準地價的通知》(威政發〔2017〕26號)文件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廢止。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1日

其中“威海市區土地級別範圍表”、“威海市區基準地價表”小諸葛為您整理如下:

關於調整威海市區土地級別與基準地價的通知

關於調整威海市區土地級別與基準地價的通知

關於調整威海市區土地級別與基準地價的通知

關於調整威海市區土地級別與基準地價的通知

關於調整威海市區土地級別與基準地價的通知

關於調整威海市區土地級別與基準地價的通知

關於調整威海市區土地級別與基準地價的通知

備註:商住用地設定容積率為1.6,工業用地和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設定容積率為1.0。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