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吒》侵權案,或許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說都是扯淡

11月11日,中影華騰影視文化有限公司告《哪吒之魔童降世》侵權,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受理了該案。原告方認為:該片與自己創作的作品《五維記憶》在人物形象設計、故事情節和製作元素等方面存在大量相似之處,構成侵犯著作權,因此將該片導演和出品方訴至法院索賠5000萬元。

《哪吒》侵權案,或許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說都是扯淡

原告所主張的被侵權的地方具體情況不詳,但單從網上所貼出的兩部影片的海報宣傳圖可以看出來,二者隱隱約約確實有些相似之處,原告的主張似乎並非空穴來風。但很快,眼尖的網友也貼出了《五維記憶》與《阿凡達》和《你的名字》的海報宣傳圖的對比照,前者與後兩者似乎也有些說不清道不明的相似之處,情況頗有些令人尷尬。

《哪吒》侵權案,或許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說都是扯淡

誰是誰非我們暫且不論,讓我們再舉另一個國際上有名的關於侵權的例子:1996年,美國Chiffons合唱團的代理律師稱,George Harrison(前披頭士樂隊成員)的歌曲《My Sweet Lord》中的旋律幾乎與Chiffons合唱團的經典作品《He's So Fine》一模一樣。George Harrison否認自己故意抄襲了這段旋律,但是承認他在創作自己的歌曲之前,曾經聽過Chiffons合唱團的作品。法院一致認為,George Harrison之所以會借鑑這段旋律,是由於“潛意識記憶”所導致的。

《哪吒》侵權案,或許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說都是扯淡

潛意識記憶,心理學上又稱之為內隱記憶。一般說來,如果一段記憶可以在你沒有意識到的情況下,影響你的行為或心理過程,那麼它就是內隱的。換一種比較拗口的說法就是:一個沒有記憶缺陷的個體也會知道一些他們並不知道自己知道的事情。

內隱記憶最常見的是程序性記憶。比如一個乒乓球運動員不需要思考如何移動自己的身體就能記得怎樣揮動球拍。心理學家將記憶的過程分為三步:編碼、存儲、提取。編碼是指人們從大量輸入的感覺信息中選擇某些刺激事件,然後將這些信息進行初步分類(比如聲音、視覺、圖像、氣味、味道、或者疼痛),確認輸入信息的不同特徵賦並予它意義。存儲就是指個體隨著時間推移,將已經編碼的信息保留下來的過程。最後,如果你將記憶正確編碼了,那麼在有效線索的提示下,只要一瞬間就可以提取信息,讓它上升到意識層面,或者在某些情況下信息會在無意識層面影響你的行為。

為了準確提取信息,我們的記憶需要良好的線索。這就好像我們在網上衝浪使用搜索引擎一樣,如果我們選用了不合適的搜索詞,那麼就得不到我們希望得到的信息,可能只有網絡垃圾。又比如,當我們聞到某一種菜的香味的時候,這種味道可能使我們想起自己的祖母,因為我們好多年以前在祖母家裡曾經吃過這道菜。又比如你可能曾經對一個朋友提出過自己的想法,當時被其否認了,但是幾周之後,你的朋友興奮地提出了與你之前相同的想法,彷彿自己以前從未聽到過一樣。

但在現實生活環境中,很難說究竟什麼會促使我們的內隱記憶浮上意識層面。不過心理學家已經發現了“啟動”內隱記憶的實驗室方法。首先實驗者會在極短的時間為你展示一個詞語列表:生活,生命,生存,生死。然後在大約一個小時之後,實驗者會要求你把某些詞語拼寫完成:人(…),此(…),放(…),殺(…)。顯然這些詞語有很多種組合方式,比如人間,此處,放下,殺人。但有些詞語會更快更容易就浮現在你的腦海裡:人生,此生,放生,殺生。

這種現象就是由於人們前面的內隱記憶為後面的記憶提取提供了最快捷的線索。

回到前面所說的這場官司,不管是《五維記憶》的創作者狀告《哪吒》的創作者,還是吃瓜網友指責《五維記憶》的創作者抄襲了《阿凡達》或者《你的名字》,或許後者都不是有意為之,也可能是潛意識當中的內隱記憶悄悄的發揮了它的作用。其實,文章泰斗錢鍾書早就說過,他之所以選擇學術這條道路,替古人說話;而不選擇創建自己的思想體系,替自己說話,就是因為很多時候,他老人家以為是自己本人產生的獨一無二的思想,往往還來不及自命得意,結果一翻書才發現,所謂的自己的思想早就在古人的書中表述殆盡。

《哪吒》侵權案,或許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說都是扯淡

古人有云: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又說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作詩也會吟。其實說的都是一個道理,那就是每一個人的思想都不會是空穴來風,而是在別人的或者前人的思想上加工而成的,甚至是套用而來的。偉大的科學家牛頓也曾說過,他之所以有現在的成就,只是因為他站在巨人的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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