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包河區2020年醫師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

轄區各醫療衛生單位:

為做好今年我區醫師資格考試工作,根據安徽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2020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有關事項的通知》(皖衛醫秘〔2020〕5號),現將我區今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考試報名條件、報名提交材料等按照《關於2020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相關要求執行。使用《安徽省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具有助理資格報考執業醫師的,須提供助理資格證和助理執業證書複印件(如有執業變更記錄需累計執業時間的,應提供現執業註冊登記部門出具的首次註冊證明)。

二、現場確認和初審

負責轄區市管民營醫院和區級發證的醫療機構的考生的現場確認和初審,地址:包河區政府南樓522辦公室,諮詢電話:63357410。

三、辦理流程

1.報送花名冊。各單位根據考生報名情況填寫《2020年合肥市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花名冊》(附件6),於4月19日17點前發送至區醫政科郵箱([email protected]),花名冊上報後不得擅自更改。(前期報送過花名冊的單位無需再報)

2.打印申請表。根據各單位上報的花名冊,由區衛健委統一打印《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考生個人打印無效)。4月21日至23日,各單位安排1名人員攜帶法人簽字承諾和單位公章的《2020年合肥市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花名冊》(一式兩份)到區政府南樓522辦公室領取考生申請表。

3.考生確認。各單位將區衛健委打印的兩份《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及單位自行打印的《2020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信息核對確認表》(附件1)交給考生本人簽字,務必讓每個考生確認、簽名。所有信息已經確認簽字後不得進行修改。因個人網報信息填報錯誤,導致審核不通過,由考生自行負責。

4.現場確認初審(4月24日至5月8日)。為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廣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有序做好醫考的各項工作,請各單位彙總考生的報名材料,按照現場確認初審日程時間表(附件5),在規定的時間內,安排

1名專人到區政府南樓522辦公室辦理審核手續,請各單位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執行。

四、提交材料

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2份,(由報名點審核確認後打印)。申請表中相關內容,一經考生簽字確認後不得修改。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3.2020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信息核對確認表(附件1)。

4.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其中2015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專業型研究生還需要提供專業學位證書。如考生畢業證書原件丟失或損壞,大專學歷及以上的可以聯繫畢業學校出具“畢業證明書”代替畢業證書,中專學歷的可以使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明書”代替。

5.安徽省醫師資格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附件2執業醫師/助理醫師),應屆畢業生還需填寫《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即報名考試系統中附表3)。應屆畢業生試用期起止時間:2019年8月—2020年1月,承諾時間:2020年2月—2020年8月。歷屆生試用起止時間:2019年1月—2020年1月

6.需提供帶教老師的執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7.具有助理資格報考執業醫師的,須提供助理資格證和助理執業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同時在註冊證書複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如在註冊過程中有變更記錄的,須提供首次註冊證明(可到窗口開具)。

8.2020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信息核對確認表(附件1)。

9.試用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複印件。

10.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須提供省中醫藥管理局發的師承出師證書和確有專長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11.申請參加加試的考生須提供《2020醫師資格考試短線醫學加試申請表》(附件4)。

12.畢業證和資格證書等與現有身份信息不符的考生,需提供身份信息佐證材料。

13.考點其他規定的材料。

所有複印件一律為A4紙複印,由所在醫療機構加蓋公章。

五、材料排序(不要裝訂,可用鳳尾夾整理)

報名材料按照以下順序整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2份、畢業證複印件、(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的提供助理資格證書和執業證書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考核證明,應屆考生應提供(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考生信息確認表、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複印件。原件放置報名材料前。

六、其他事項

考生現場審核提交的材料,務必確保材料的真實性。如考生在報考過程中提交任何虛假材料,一經確認將按照《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給予禁考三年處理。尤其是考生持假畢業證報考的,無論本人是否具有真實學籍,都將按照“使用虛假材料報名”進行處理。

請考生網上報名時仔細核對個人的報考信息。如因個人信息填報錯誤引起的各種不良後果,由考生自行負責。今年考生仍將在網上自行繳費和打印准考證,不再由考點打印發放。

現場審核請各單位高度重視、認真梳理本單位參考人員,指導考生核對本人填報信息、準備報考材料,並按照要求準時參加,如後期省市有新的相關要求,我委將即時在包河區醫政工作群內通知,請各單位及時關注並轉達。

合肥市包河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4月17日

關於包河區2020年醫師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附件五:日程安排(點擊可查看大圖)

關於包河區2020年醫師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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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來源 |健康包河

責編 | 徐汐顏編輯丨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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