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會議透露投資者保護三大監管重點

安寧

4月15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簡稱金融委)召開第二十六次會議,專題研究了加強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問題。筆者認為,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的頂層設計越來越完善。剛剛實施的新證券法從立法層面為投資者提供了強大的法律保護,而國務院則從政策層面強化了對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的高度重視。

從我國證券市場發展來看,經過30年的發展壯大,我國證券市場規模雖已經躋身世界前列,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國證券市場的一個顯著特徵是擁有全球規模最大的投資者群體,尤其是中小投資者數量龐大。數據顯示,我國證券市場投資者數量高達1.6億人,其中95%以上為中小投資者。投資者散戶化也對我國的投資者保護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為,只有做好投資者保護工作才能保證市場的穩定運行發展,才能平穩有效推進市場的各項改革。

金融委會議提出,“資本市場發展必須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依法誠信經營是最基本的市場紀律。監管部門要依法加強投資者保護,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確保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信息披露,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對造假、欺詐等行為從重處理”。

筆者認為,加強投資者保護,提高信披質量、壓實中介機構責任以及嚴打造假、欺詐行為等將成為下一階段監管重點。

上市公司依法誠信經營,真實披露信息是對投資者的基本尊重。“誠招天下客,譽從信中來”依法誠信經營是企業的安身立命之本。對於上市公司來說,依法誠信經營是本,充分而真實的信息披露是其在資本市場立穩的根。

給投資者一個真實、透明、合規的上市公司,就要通過公開透明的信息披露,讓投資者看得見、看得清上市公司,更好地實現“用手、用腳投票”,這是對投資者的基本尊重。

壓實中介機構的責任,充分發揮“看門人”作用,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近年來,監管層多次強調要壓實中介機構責任,“深改12條”也明確提出“狠抓中介機構能力建設。壓實中介機構責任,推進行業文化建設”。

新證券法則從立法角度進一步規範了中介機構的市場行為,進一步壓實中介機構市場“看門人”法律職責,如果“看門人”不履行“看門”職責,其將面臨嚴厲的處罰。

嚴打造假、欺詐行為,淨化市場生態,為投資者創造良好投資環境。沒有懲治就談不上保護。對資本市場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必須動真格、出重拳,對各種造假、欺詐行為的零容忍是對投資者的最好保護。當前,新證券法已加大了對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監管層也在積極推動修訂《刑法》,大幅提高欺詐發行、上市公司虛假披露信息等行為的違法成本。未來,可以期待“行刑”聯手,資本市場違法行為無處遁形。

筆者認為,投資者保護工作是一段沒有終點的旅程,在這段旅程中,通過不斷地修整,完善,達到最佳的呈現。當前,投資者保護隨著資本市場全面深化改革已進入了發展的新格局,未來,沒有最好,只有更佳!

本文源自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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