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教育日,這些你瞭解嗎?

國家安全教育日,這些你瞭解嗎?

小安,問你個問題,國家安全教育日知道是哪天嗎?

我不知道誒,是哪一天呢?

《國家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這回知道了呢,那維護國家安全,我們應該怎麼做呢?

下面請聽檢察官為您答疑解惑。

海檢普法|國家安全教育日,這些你瞭解嗎?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該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為加強全國人民的安全意識,積極維護國家安全,《國家安全法》第14條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2020年是第5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烏海市海勃灣區人民檢察院堅守法治初心,用檢察藍護航國家安全教育紮實推進,並積極開展法治宣傳活動,向群眾普及國家安全法律相關知識。

海檢普法|國家安全教育日,這些你瞭解嗎?

海檢普法|國家安全教育日,這些你瞭解嗎?

海檢普法|國家安全教育日,這些你瞭解嗎?

一、什麼是國家安全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2015)》第2條:“ 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海檢普法|國家安全教育日,這些你瞭解嗎?

二、國家安全涵蓋領域

維護國家安全有十二大重點領域,包括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

三、國家安全相關法律

海檢普法|國家安全教育日,這些你瞭解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

海檢普法|國家安全教育日,這些你瞭解嗎?

四、維護國家安全,我們應該怎麼做?

根據2015年7月1日公佈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條之規定,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下列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1、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於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2、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3、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4、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5、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6、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五、在維護國家安全中,我們享有哪些權利呢?

1、公民和組織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的行為受法律保護;

2、公民和組織因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導致財產損失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造成人身傷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撫卹優待;

3、公民和組織對國家安全工作有向國家機關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國家安全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提出申訴、控告和檢舉的權利。

國家安全無小事,維護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維護國家安全人人可為,我們要不斷增強國家安全意識,保障國家長治久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