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物資為誘餌實施詐騙獲刑八年

由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束某以防疫物资为诱饵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4月14日在该区法院一审开庭,法院全部采纳公诉人、该区检察院检察长曾国东的量刑建议,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万元。

  今年2月,针对社会公众求购防疫物品心切,曾经是点心师的束某在既无货源又未实际发货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发布有大量口罩、额温枪等防疫物品出售的虚假信息,先后骗取12名被害人钱款共计44万余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公诉人出示的一组证据显示,某省一个地区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因辖区医疗机构一线工作人员防疫急需口罩,得知束某说有货便委托采购,却迟迟不见发货。束某谎称她购买的口罩是从缅甸发货过来,因边境检查延误,如果急需,需要到云南的中缅边境海关处自行取货。求货心切的两名被害人自行驾车前往云南,驱车几十个小时后到了束某提供的地址,结果发现该地址是一片废墟。第二天,他们接到上海公安机关电话告知,才知道被骗了,被骗金额共计10万元。

  案发后,虹口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侦查,指派检察官与公安机关研究案情,引导取证并提出侦查意见,成功查找到多名被害人,确认的诈骗犯罪数额由3万余元增加至44万余元。2月21日,束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法庭上束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防疫物资为诱饵实施诈骗获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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