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不应该取消住房公积金,如果真要取消,配套的政策不能少

近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要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完善股票市场基础制度。培育长期投资资金,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通过改革公积金制度,和年金相结合,将可形成资本市场长期投资资金的重要来源。


应不应该取消住房公积金,如果真要取消,配套的政策不能少


其中对于提到的公积金制度改革引起了热议,作为普通人的笔者也有一些想法想要与大家一起交流,希望如果真的要改革,也能给我们这些老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

公积金制度在设立之初,确实给大家打来了一些好处:公积金能够在需要买房时提供低息贷款,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在缴纳公积金时自己交一部分钱,单位也要缴纳同样多的一笔钱,无形中感觉自己又多了一部分工资,心里也是美滋滋。

但随着时间推移,物价逐年上涨,而房价更是一轮暴涨,感觉现在的公积金就有点鸡肋了。首先在高房价面前,公积金贷款额度就有些不够看了,结果就是有钱的没有公积金也能买房,没钱的有公积金还是买不起房。

而如果不使用公积金就当做储蓄的话,目前公积金利率是按照国家一年期存款利率给付的,再扣除各地公积金中心运行管理成本,在1.5%左右,根本就跟不上物价上涨的步伐,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钱不断贬值。

应不应该取消住房公积金,如果真要取消,配套的政策不能少

所以如果要改革公积金制度,希望能制定相关政策来解决以上痛点,比如:

1. 可以根据买房者的实际情况提供不同的贷款利率优惠;

2. 继续推进廉租房和共有产权房的建设,让买不起房子的人也能得其居,也能进一步控制市场的房价和房租;

3. 进一步规范房屋出租市场,能切实保障租房者和出租人的合法权利,从而为稳定的长租打好基础;

4. 原来缴纳的公积金改为企业年金,事实上,年金与公积金的筹资思路是一样的。以美国401K年金计划为例,其核心内容是:雇主为雇员建立个人退休账户,雇员根据收入的一定比例(3%~10%)进行缴费,雇主也按一定比例匹配缴费(一般为3%),每年缴费总金额上有封顶(最高4.9万美元)。账户资金一般情况下要到59.5岁后才能提取。雇主为雇员缴的年金额在雇员工资的6%以内可以进行税前列支;雇员缴费在上限以内的部分可以免个人所得税,待到退休领取时再缴税,即递延纳税,投资形成的投资收益免利得税。而其投资收益能达到年化7%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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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一项政策的实施总是有利有弊,希望我们能集思广益,让政府能听到来自不同人群更多的献言献策,从而为我们广大人民群众制订和推行更有利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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