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阿尼縱火案始作俑者所申辯的“著作權”在日本是什麼樣的存在?

京阿尼纵火案始作俑者所申辩的“著作权”在日本是什么样的存在?

7月18日,一则突如其来的新闻令动漫界众多从业人员和爱好者心痛不已。举世闻名的京都第一动画工作室因蓄意纵火致33人逝世,30余人尚在观察恢复期。而纵火者却声称缘于自己的作品被京都第一动画工作室抄袭,因恨作案。经调查,纵火者所述的“抄袭”只是一场乌龙事件,但其所带来的后果却是无法挽回的,至今被喻为动漫界的“9.11”。那么抄袭在日本人眼中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呢?

京阿尼纵火案始作俑者所申辩的“著作权”在日本是什么样的存在?

日本版权保护十分严格,无论是出版物还是网络虚拟产品定价都很高,这缘于日本社会对人权的重视和以第三产业发展为主的国家经济结构。其实在明治维新之前,日本还没有“著作权”的概念,从语言文字到饮食起居几乎都取自于中国文化。明治维新时期,日本引入西方法律制度,将版权纳入日本法中,为如今的《著作权法》奠定了基础。日本人的隐私意识和契约精神都很强,因为日本各项法律十分健全,请律师诉讼和维权的效率也很高。

京阿尼纵火案始作俑者所申辩的“著作权”在日本是什么样的存在?

目前大部分的著作纠纷来自于日本网站中图片视频的搬运下载,网站下方一般会标注是否允许私人使用,如果已声明版权,还继续下载的话,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了。2018年,中国5名汉化组成员因未经原作者同意,擅自翻译漫画、游戏、动画片等原创作品并上传网站,构成侵权行为被日本警方逮捕,他们将面临长达10年的监禁和9万美元的罚款以及民事诉讼等一系列处罚。

京阿尼纵火案始作俑者所申辩的“著作权”在日本是什么样的存在?

如今著作权保护亦是愈加严格,不久前,日本政府在修订的著作权法中,将“存图”和“屏幕截图”纳入侵权行为,涉及漫画、游戏、小说、影视剧、论文、手机软件的原创作品,如果私自下载到手机电脑等具有存储功能的工具中,一旦被举报将面临刑事责任。同时,对著作人作品延长保护期限,从50年延长至70年,虽然这项法案维护了原创者的利益,但也有可能因为版权局限导致一些作品无人传颂,石沉大海。

京阿尼纵火案始作俑者所申辩的“著作权”在日本是什么样的存在?

国家提倡著作权是重视人权的体现,以版权输出推动文化传播,一个国家的文化软实力代表着国家的价值观,著作权的发展不仅推动着社会人文的进步,更是政治所需。

京阿尼纵火案始作俑者所申辩的“著作权”在日本是什么样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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