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餘秀華詩一首:她的心裡該有多少痛,才會把愛給了“小巫”

余秀华很多诗作,我都喜欢,但这首不在其中--“我养的狗,名叫小巫”

“我”和“狗”之间的情谊,早已经超越了“我”和“人”之间的情谊。丈夫的家暴,无情,残忍,我的无奈,痛苦,屈辱,就这样在简单朴实的话语中,呈现在我们面前。

我仿佛不是在读诗,我感觉不到所谓的“诗歌”曾经给过我所有的美好情愫。我只感觉自己在聆听一个被家暴被抛弃的家庭妇女在讲述她的屈辱的感情生活,阴暗的家庭生活。

所有的痛苦遭遇中,只有“小巫”在默默陪伴着“我”。

它能给“我”的安慰是陪“我”默默地走,陪“我”去看那早已经去世多年的外婆。

我们都把诗人“诗化”了,把他们的生活“诗化”了,把他们的情感“诗化”了,把他们的精神也“诗化”了。仿佛李白的生活就是“美酒加诗歌”,当然再加上些“女人”是最好的了。却不知道李白为了求得一条政治路径而写“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李白为了感谢他人的关照而写“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李白对于理想抱负的渴望及失落后对于他人关照的感激,其实都是他生活最真实的写照,哪里来的半点诗意?李白被谪夜郎,半途遇赦,急切北上想要参军报国,最后贫困交加死于途中,又哪里来的半点诗情画意?

现实生活是残忍,是不堪的,对于作者来说。所以她只能在自己的诗歌的国度里寻找些“诗意”来慰藉自己。

但人毕竟是现实社会的人,不可能总生活在自己搭建的“诗意”生活里去,那么现实社会中,她需要找到一个伴侣,一个可以给自己做依靠的伴侣。

她找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却带给她诸多屈辱,更增添了她的苦难。于是,她只有对“小巫”好,把情感寄托在一个永远不会“背叛”自己的狗身上。这该是多么的残忍!这就是现实逼迫出来的“人狗情未了”。

我们习惯了“诗歌”的美好,却忽然在余秀华这里发现,原来“诗歌”也会很“残忍”,诗歌也会“血淋淋的”,也会让人惊悚,甚至让人恶心,让人感觉现实的罪恶。

难道“我”真的会忘记外婆已经去世多年?不是的,“我”无处可躲避,只有那个地方可以给我一丝慰藉,也许是去外婆家的路上,一些回忆会给我慰藉,甚至可能是在慢慢行走的过程中,逐渐忘记了身上的痛!

余秀华这首诗,远比另外那些让我喜欢的诗作带来震撼要多。我甚至无法想象,当作者写出这样的句子,把所有感情都倾注到一条狗身上的时候,她的心里会是多么的痛……

希望你也喜欢余秀华,希望你能接受,她的诗歌带给我们的现实的震撼。


品余秀华诗一首:她的心里该有多少痛,才会把爱给了“小巫”


  • 我跛出院子的时候,它跟着
    我们走过菜园,走过田埂,向北,去外婆家
    我跌倒在田沟里,它摇着尾巴
    我伸手过去,它把我手上的血舔干净
    他喝醉了酒,他说在北京有一个女人
    比我好看。没有活路的时候,他们就去跳舞
    他喜欢跳舞的女人
    喜欢看她们的屁股摇来摇去
    他说,她们会叫床,声音好听。不像我一声不吭
    还总是蒙着脸
    我一声不吭地吃饭
    喊“小巫,小巫”把一些肉块丢给它
    它摇着尾巴,快乐地叫着
    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
    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
    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
    我们走到了外婆屋后
    才想起,她已经死去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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