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後,單位一直沒有通知上班,沒有一分錢,想領失業金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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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現在的情況,想領到失業金的可能性幾乎沒有。主要是以下原因:

第一,你還是那家單位的員工,在公司沒有辭退你之前,你不算失業,還是在職,所以已經不符合領失業金的基本要求了。

第二,你們公司是否有幫你按時繳納失業保證金?想領失業金的前提條件就是你和公司之前都有按國家規定的繳納失業保險費。如果之前沒交,你是領不到失業金的。

所以,基於上述,我覺得你目前想領到失業金是不可能的。至於因疫情影響,公司一直沒通知上班,沒錢用。我給你以下建議,希望能幫到你:

  1. 你可以通過做下兼職,來填補這段時間的經濟空白。比如,做個網約車,送個外賣,或者別的你能勝任的兼職。
  2. 你們單位這麼久沒通知上班,會不會有讓你主動辭職的嫌疑,因為這樣他們就不用付辭退補償金了,你可以試著聯繫下同一個公司的關係要好的同事,看看對方是上班了還是也在待業。如果上班了,那我說的那種可能性就很大,你得試著去準備維權了。
  3. 實在公司前景不佳,你就得辭職另外找工作,同時準備申領失業金。在交過失業保險的前提下,你就可以去申請領取失業金了。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你和公司共同繳納失業金滿1年不足5年的,最長可以按月領取12個月的失業金。

23殿


想領失業金,必須首要明白領取失業金的一些條件。

01

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條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失業保險條例》第三章第四十條規定,申領失業金的條件如下: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參照以上條件,目前題主雖然疫情後單位未發放工資,但並不符合條件失業金申領條件,重要原因在於:

單位雖然一直未通知上班,也沒有發放工資,但並未與你解除勞動合同。同時,根據你的描述,尚不能確定你是否繳納失業保險一年以上。

02

要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必須先終止或解除與單位的勞動關係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失業保險條例》中明確規定,要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關於勞動關係方面的要求必須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按照《事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第四條之規定,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一)終止勞動合同;(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五)法律、法規規定另有規定的。

如果你是主動辭職,而又非《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三項中“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類似情形而造成你主動離職的,就不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情形,是不能申請失業金待遇的。

03

這種情況如何處理

這種情況下,建議你和公司商量,前提是你必須放棄補償金,由公司按照勞動合同到期或企業經營原因主動解除勞動合同,並由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由單位及時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證明,並將名單在7日內報社保經辦機構備案。

接下來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本人持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金的領取按照本人規定累計繳費年限,可以領取12-18月不等。在失業者找到工作後,失業保險待遇將停止發放。

在這辦理過程中,希望你保持誠信,如實上報就業情況,如果新單位為你辦理了社保,要及時上報社保機構,停止失業金的發放,否則會面臨處罰。

希望以上分享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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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舟職讀


領取失業金需要具備條件哦,一起來看下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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