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优化浙江省永康市KL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力资源配置、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规范人员招聘流程,健全人才选用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的招聘工作。
第三条 招聘原则
(一)公平原则:公司招聘坚持公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以使用人机制更趋科学、合理。
(二)计划原则:以掌握公司发展规划为前提,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出人员发展规划以及招聘计划,包括:以定编计划确定招聘计划数,以岗位说明书确定招聘人员类型、条件。
(三)责任分解原则:在甄选应聘人的过程中,企管部与用人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在审核的内容上进行明确分工,使审核结果尽可能地真实。
第四条 招聘组织分工
招聘活动由企管部组织进行,用人部门在企管部的组织和协调下直接参与招聘工作。企管部和用人部门的具体分工如下:
(一)企管部
1. 招聘策略策划。
2. 招聘计划的拟定、具体实施与监控。
3. 招聘审核中对应聘人综合素质的基本要求的审定及具体评定。
4. 组织设计招聘过程中所需的考试与测试题目。
5. 招聘审批过程。
6. 招聘工作评估。
(二)用人部门
1. 本部门招聘计划的拟定。
2. 本部门招聘计划的协助实施。
3. 招聘过程中对应聘人专业素质要求的核定及具体评定。
4. 设计招聘过程中所需的专业考试题。
第二章 招聘计划
第五条 人力资源需求预测
(一)各部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与审核
公司各部门每年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编制年度计划时,应同时制订本部门年度人员需求预测,与部门预算一起提交。内容包括实现本部门年度目标所需人员总数与结构、现有人员总数与结构、流出人数与方式(辞退、轮岗等)、流入人数、时间与方式(内招、外招)及其原因分析等;企管部负责对各部门的人员需求预测进行审核。
(二)公司年度需求预测
企管部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组织机构调整、员工内部流动、员工流失、竞争对手的人才政策等因素,对各部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进行综合平衡,制订年度人力资源需求预测。
(三)临时人力资源需求
各部门对于未列入年度预测的人员需求,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临时招聘申请表》,说明未列入年度预测的原因,经企管部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企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 招聘计划
企管部负责根据需求和供给预测制订年度招聘计划和具体行动计划,与部门预算同时提交。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个性品质等);招聘渠道和方式;招聘测试内容和实施部门;招聘结束时间和新员工到位时间;以及招聘预算,包括:招聘广告费、交通费、场地费、住宿费、招待费、出差津贴及其他费用等。
第三章 招聘渠道
第七条 招聘渠道分为外部渠道和内部渠道。招聘渠道的选择,要根据人才需求分析和招聘成本等因素来综合考虑。
第八条 内部招聘
公司进行人才招聘应优先考虑内部招聘,在尊重员工和用人部门意见的前提下,采用推荐、竞聘等多种形式,为供求双方提供双向选择的机会。
第九条 外部招聘
在内部招聘难以满足公司人才需求时,可以考虑外部招聘。外部招聘要根据岗位和级别的不同采取有效的招聘渠道组合。外部招聘人员可来自内部职工引荐、职业介绍所和人才交流机构以及大中专院校。具体招聘渠道如下:
(一)校园招聘
每年春季将公司招聘信息及时发往各院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对专业对口的院校有选择地参加该校人才交流会,发布招聘信息并进行招聘活动。
(二)媒体招聘
通过相关网站、大众媒体、专业刊物广告发布招聘信息,查阅网上应聘人员情况,建立公司外部人才库,根据需要考核录用。
(三)内部员工推荐
公司鼓励内部员工推荐优秀人才,由企管部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四)招聘会招聘
通过参加各地人才招聘会招聘。
(五)委托中介公司招聘
对公司关键的管理和技术职位的招聘可考虑通过人才中介进行招聘。
第四章 招聘流程
第十条 内部招聘流程
(一)内部招聘公告
企管部根据公司所需招聘岗位的名称、职级及岗位说明书,拟定内部招聘公告。公告发布的方式包括公司内部网通知、在公告栏发布等形式。内部招聘公告要尽可能传达到每一个正式员工。
(二)内部报名
所有正式员工在部门经理或其上级主管的许可下都有资格向企管部报名申请。
(三)筛选
企管部将参考申请人和空缺职位的部门经理意见,根据岗位说明书进行初步筛选。
(四)考试与测试
对初步筛选合格者,由企管部组织出题,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个性特征等进行考查,其中专业部分的要求由用人部门根据岗位说明书中的任职资格要求以及具体工作情况确定。
(五)面试
企管部组织面试甄选小组进行内部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拟定聘用方案,聘用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六)录用
企管部公布人事调动名单,相应员工应在一周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到企管部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部门报到。
第十一条 外部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招募对象的来源和范围不同,由企管部尽早确定招聘渠道、发布招聘公告,以使目标对象尽可能的了解招聘信息。
(二)初步筛选
报名截止后,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企管部会同用人部门进行初选。审查求职者的个人简历和求职表,并根据收集到的求职者信息建立外部人才库。
(三)考试与测试
对初步筛选合格者,由企管部组织出题,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个性特征等进行考查,其中专业部分的要求由用人部门根据岗位说明书中的任职资格要求以及具体工作情况确定。
(四)面试
企管部向考试与测试的求职者发面试通知,并要求其面试时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面试由企管部人员(主试人)和用人部门共同组成,必要时用人部门的经理参加。企管部对应聘人员的智力、品德和综合素质进行面试和评价,用人部门从工作经验与能力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评价。
主试人组织具体的面试工作,并交办做好面试记录工作。由用人部门经理或其委托人参考面试小组意见和背景调查情况在《应聘人员面试测评表》意见栏中填写面试结果。面试结果分为三种:拟予聘任、不予考虑、拟予复试。
对一般岗位的招聘,企管部将“拟予聘任”的人员报总经理决定是否聘任;对重要岗位的招聘,企管部根据“拟予复试”人员的情况组织复试。
(五)录用
企管部通知拟录用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根据应聘人员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对社会应聘人员发录用通知书;对被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向其所在高校发接受函,签订就业协议书。同时,企管部将面试结果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落选的应聘者。
(六)报到
被录用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报到。如在发出录用通知15天内不能正常报到者,可取消其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
应聘人员到公司报到后,需向企管部提供个人学历复印件备案,并填写员工登记表,同时签订试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6个月。若员工所在部门经理认为有必要时,也可报请公司批准,将试用期酌情缩短。劳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误,若一经发现虚报或伪造,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辞退。
(七)试用
试用期的人员,尚不属于公司正式员工。在此期间,本人可以随时提出辞职。试用期人员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公司有权随时将其辞退。
(八)转正
试用期满后的员工,经考核合格,企管部应在试用期满一星期前向用人部门书面征询意见。用人部门不管是否同意继续使用,均须于收到企管部通知24小时内出具书面意见。企管部在收到用人部门的书面答复24小时内,书面通知试用员工。经所在部门考核合格者,可转正定级。由部门填写《试用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由本人填写试用期间工作小结,由用人部门和企管部填写考核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司和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员工。
第十二条 招聘工作评估
招聘活动结束后,企管部应调查求职者及新员工对招聘组织工作的意见、测量新员工的工作业绩、研究每种招聘渠道的时间、成本和效果等评估招聘活动,作为招聘工作进一步改进的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和修改权在公司企管部。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