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癮君子邀“毒友”家中復吸 獲刑十個月並處罰金

江西南昌:瘾君子邀“毒友”家中复吸 获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近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利用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方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方某从1997年开始因吸食毒品多次被强制隔离戒毒,2019年7月31日,被告人方某从江西省女子强制戒毒所门口接到刚被释放的张某,将张某带到其租住的南昌县某小区家中,劝张某吸食了放在茶几上的毒品麻古和冰毒。此后,在2019年8月7日、8月10日、8月15日,被告人方某先后三次邀请张某来其租住房吃饭聊天,并提供毒品麻古和冰毒让张某吸食。2019年12月16日,被告人方某在南昌县强制戒毒所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方某提供场所,两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李凤 龚雪莲

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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