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長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88299 證券簡稱:長陽科技 公告編號:2020-008

寧波長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寧波長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下稱“本次會議”)於2020年4月14日以現場方式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通知已於2020年4月4日通過郵件方式發送給全體監事。本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談敏芝女士主持,會議應到監事3名,實到監事3名(其中2名監事通過電話連線的方式參加),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寧波長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寧波長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監事審議,做出以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關於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及摘要的議案》

監事會在全面審閱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及摘要後,發表意見如下:

1、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

2、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公允反映了報告期內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所包含的信息從各個方面真實地反映出公司報告期內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等事項。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3、未發現參與2019年年度報告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及《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摘要》。

(二)審議通過《關於公司2019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報告期內監事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監事會議事規則》等有關規定,認真履行職責。2019年度公司監事會召開了8次會議,監事會成員列席了本年度內公司召開的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對公司重大決策和決議的形成、表決程序進行了監督和審查,對公司依法運作進行了檢查,特別是對公司經營活動、財務狀況、股東大會召開程序以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情況等方面實施了有效監督,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東權益、公司利益和員工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公司的規範化運作。

(三)審議通過《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此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相關文件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符合公司實際情況,執行新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監事會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四)審議通過《關於公司2019年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五)審議通過《關於公司2019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2019年度財務報告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要求編制,真實準確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公司聘請的審計機構出具了標準無保留的審計意見,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財務情況及經營業績。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審計報告》。

(六)審議通過《關於核銷部分應收款項的議案》

本次核銷應收款項的事項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能夠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以及經營成果,不涉及公司關聯方,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的權益。公司董事會對該事項的決議程序合法合規,監事會同意本次應收款項的核銷。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於核銷部分應收款項的公告》。

(七)審議通過《關於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充分考慮了公司盈利情況、現金流狀態及資金需求等各種因素,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經營現狀,有利於公司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監事會同意本次利潤分配方案並同意將該方案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公告》。

(八)審議通過《關於公司2020年度財務預算報告的議案》

(九)審議通過《關於公司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專項報告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規和制度文件的規定,募集資金通過專戶存儲、專項使用,公司及時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所披露信息真實、準確、完整,與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一致,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十)審議通過《關於續聘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審計機構的議案》

監事會同意公司繼續聘請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20年度財務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並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管理層根據2020年度的具體審計要求和審計範圍與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協商確定相關審計費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於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十一)審議通過《關於變更超募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地點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變更超募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地點,不改變募投項目的實施主體、投資方向,不會改變募集資金的投入總金額,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有利於公司募投項目更好地實施,有利於公司長遠發展,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本次變更超募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地點的決策程序合法合規,監事會同意公司變更超募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地點。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於變更超募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地點的公告》。

(十二)審議通過《關於公司2019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議案》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特此公告。

寧波長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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