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年的情人節》:抄襲犯十年後終落網,原創者的春天何時到?

说到抄袭,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在“流量至上”的今天,抄袭的现象屡见不鲜。抄袭者们不用动脑、不花一分钱,就能靠复制别人的作品牟利,这种“划算”的买卖让抄袭行为屡禁不止。原创者们在维权中耗费了巨大的精力,但往往收效甚微。这种结果也让原创者们灰心丧气,渐渐失去了创作的信心。

为了表达对抄袭行为的谴责,许多作者选择将这一理念融入到自己的作品中。近年来,也出现了许多以抄袭犯为主角的故事,推理大师东野圭吾的短篇小说《第十年的情人节》就是其中之一。

《第十年的情人节》:抄袭犯十年后终落网,原创者的春天何时到?

《第十年的情人节》:历经十年,抄袭者终于落网

①用对话推动情节、揭开知名作家的真面目

小说将舞台架在了高档法国餐厅内。情人节之夜,峰岸准时赴约,见到了分别十年的前女友津田。峰岸一见到津田,就向她表达了自己惊讶又开心的心情。而峰岸成为畅销书作家、出版了多部作品的信息,则是通过津田之口释出的。作者通过两人的对话交代背景、展现“现在”的场景,同时也利用求知欲吸引读者关心后续发展:津田与峰岸会重归于好吗?十年前两人为什么分手?

面对情人节的浪漫晚餐和富有魅力的津田,峰岸的情绪达到了正面的顶峰,“不由得内心荡漾起微笑”。峰岸意兴正浓时,津田却冷不丁地说起了那部连载作品《深海之门》,峰岸立刻开始转移话题。不过,津田没有给他机会,她又提起了那个峰岸最不愿听到的名字——藤村绘美。

峰岸的正面情绪逐渐回落,并在听到藤村的名字后降到冰点:“他顿时觉得浑身发热,心脏狂跳。”峰岸努力掩盖自己的慌张,说自己不记得有这样一个女孩。津田则用藤村的“自杀”刺激对方,并说起了藤村的男友和她的自杀疑点。

小说进行到这里,故事的气氛不再浪漫,读者也推测出,藤村的死一定和峰岸有关。而这顿情人节晚餐,正是津田设下的局。作者在津田逐渐揭开知名作家真面目的过程中,插入了峰岸从故作镇定到崩溃绝望的反应,推进小说进程的同时,也让人物形象变得丰满。

②用全知视角插入背景故事、补充抄袭事实

在主线情节进行的过程中,作者以第三人称的全知视角插入了不同时期的故事,带领读者俯瞰事件全貌。

峰岸以前同藤村交往过,那时两人都在写小说。峰岸被藤村的习作惊艳,写不出好作品的他窃取了藤村的作品去参赛。当编辑告诉峰岸,他的小说是“最有希望获奖的作品”时,峰岸慌了手脚。如果作品发表出来,藤村肯定会发现自己的抄袭行为。

为了掩盖抄袭的真相,也为了占有藤村的全部作品,峰岸将藤村勒死,并伪装成自杀的样子。十年间,峰岸将藤村的所有小说都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成为了畅销书作家。而那部《深海之门》,是藤村未完成的作品,峰岸想不出后续情节,打算将它雪藏。

津田认为好友藤村死得蹊跷,暗自调查案件。十年前,她主动接近峰岸,确定了他就是杀死好友的抄袭犯。津田给峰岸发了一条分手短信后,从他的生活中消失,开始搜集证据。十年后的情人节,津田终于将峰岸绳之以法。

全知视角方便读者理解情节脉络,也为作者切换场景、补充抄袭事实提供了便捷。虚构的情节被妥善地安置在故事中,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也会渐渐将自己的欲望转移进角色的欲望中。

③用情感共鸣与读者共情、烘托罪犯的无耻

除了精彩的推理与纯熟的写作技法之外,短篇小说《第十年的情人节》的最大看点,就是通过故事引起读者的情感共鸣。

抄袭,本身就是一种令人痛恨的行为;为了抄袭而杀人的做法,更是不可饶恕。作者将“抄袭”与“杀人”叠加,塑造出一个无耻的罪犯形象,让读者与津田产生情感共鸣。津田与读者具有共通的人性,她用十年时间将杀害好友的凶手抓捕归案的行为,让读者产生了极大的认同。

在案件真相逐渐被揭露的过程中,读者期盼峰岸受到法律制裁的愿望也与津田产生了重叠。这种移情作用让读者与作品之间产生了紧密的联系,让读者的情感在峰岸被抓捕的结局处得到了完全的释放。

抄袭犯峰岸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故事的结局让原创者们感到畅快淋漓。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原创者们遇到的情况往往更为复杂。

《第十年的情人节》:抄袭犯十年后终落网,原创者的春天何时到?

从《梦里花落知多少》到《宫锁连城》:抄袭,真的是抄袭者的“通行证”吗?

①《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事件

2003年,郭敬明凭一本《梦里花落知多少》火遍全国。但是,这本书出版后不久,就被指抄袭。

作家庄羽称,《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以人物错位、颠倒顺序等方法”,抄袭了她的小说《圈里圈外》的“构思、故事线索、情节、人物特征及语言风格等多方面内容”。为此,庄羽将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告上法庭。2004年1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判令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立即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出版发行;共同赔偿原告庄羽经济损失费20万元;并在报纸上公开向庄羽道歉。”

面对确凿的证据和法院判决书,郭敬明拒绝道歉,并选择继续上诉。将案件拖了近两年后,法院在2006年做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并追赔庄羽精神损失费1万元,令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限期15日执行。

《梦里花落知多少》窃取了《圈里圈外》的荣光。当前者成为2004年“全国文学类畅销书第一名”时,不难想象原作者的内心是何等的愤怒与无奈。经历过抄袭事件的作者们,在理解作家庄羽心情的同时,也希望这种情感共鸣不再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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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宫锁连城》抄袭事件

2014年4月,作家琼瑶通过微博发表了《写给广电总局的一封公开信》,举报于正的电视剧《宫锁连城》抄袭其作品《梅花烙》。在于正表示内容相似“只是一次巧合”后,琼瑶又发布了媒体声明函,正式起诉于正侵权:

“我决定委托专业律师控告《宫锁连城》侵权方,诉诸法律维护《梅花烙》的版权权益。”

2014年12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于正被判公开道歉,并停止传播《宫锁连城》,五出品方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和郭敬明一样,于正也选择继续上诉。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剧李亚玲曾在微博上爆出于正的抄袭手法:“他说抄袭只要不超过20%,比如你把20集戏全抄了但只要扩充到100集,法院就不会追究。”这一说法得到了编剧邹越的佐证:“20%理论也跟你说过?他也跟我说过……”

抄袭现象蔚然成风。后来者不仅没有抵制抄袭行为,还在抄袭的基础上想出了躲避法律追究的手法。当无耻遇上小聪明,无耻的程度就会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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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抄袭,绝不是抄袭者的“通行证”

抄袭者真的可以凭借抄袭,在创作的道路上走得畅通无阻吗?答案是否定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被全面禁售后,春风文艺出版社不仅赔了钱,还和郭敬明彻底闹翻;琼瑶诉于正案第一次开庭审理后,有109名编剧声援琼瑶,呼吁保护原创。

前辈们的努力让抄袭的风气有所改变,各大平台也都上线了抄袭举报功能。随着法律的完善,对抄袭的惩戒力度也会变得越来越大。所以,抄袭绝不是抄袭者的“通行证”,与其绞尽脑汁去思考怎么抄袭,还不如把心思用在正道上,光明磊落地用自己的作品赚钱。

原创,会沦为原创者的“墓志铭”吗?原创者的春天何时到?

原创者们的作品都或多或少地被抄袭过,经历了愤怒、无奈与失望后,有许多作者选择放弃写作,也有许多作者选择维权到底。但是,只有个人的努力是不够的。只有在整个社会对抄袭这件事有足够的重视、并愿意做出改变时,抄袭的行为才会真正减少。

反抄袭是一条漫长的路,我们可以试着去改善目前的环境。例如:

  • 加强行业自律,推出新作品前,确保其中没有抄袭内容,维护双方声誉;
  • 加大对抄袭者的惩戒力度,针对抄袭现象设立“三振出局”等制度,且禁止抄袭者再次踏入此行业;
  • 在教育中提高孩子的版权保护意识,让下一代从小形成正确的观念,而不是被“天下文章一大抄”的理念洗脑。

只有通过多方的共同努力,原创才不会沦为原创者的“墓志铭”,创作领域的风气才会逐渐好转。作为原创作者,我们会怀着坚定的信念走下去,同时也期待原创者的春天早点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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