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大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近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制訂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創新司法舉措助推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五個方面提出了26條具體措施,服務構建江西“四最”營商環境。

《意見》要求,要進一步增強服務優化營商環境的使命感和責任感,規範訴訟服務標準,深化案件“當場立、自助立、網上立、就近立”改革,實現訴訟服務“就近能辦、異地可辦、同城通辦”,落實保全、鑑定集中流轉,完成訴訟服務信息平臺建設,加強裁判文書說理和判後答疑工作,為營商主體提供優質便捷司法服務。《意見》強調,要完善“分調裁審”機制、類案分案機制、司法鑑定工作機制等三項工作機制,開展涉民企長期未結訴訟案件和久扣不決刑事案件專項清理、不符合《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規範性文件清理活動,通過強化規範管理,著力提高執法辦案質量和效率。

《意見》從加強商事審判、破產審判、知識產權審判、涉外商事審判、環資審判以及行政審判中加強企業合法權益保護等方面,提出了服務優化營商環境的8項措施。《意見》強調,要做好優化營商環境專項報告工作,推動破產案件府院聯動機制建設,探索搭建“營商環境司法服務e平臺”,強化協調聯動,形成共同營造“四最”營商環境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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