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重新選擇,我會,,,,,

人生真是滑稽,有時侯想想挺可笑的。我喜歡的人不喜歡我,或許是陰差陽錯沒能在一起。喜歡我的我沒選擇,當時不覺怎樣。不喜歡我的卻跟他過了二十多年,最後還是以離婚收場,用了二十年時間沒能讓一個人愛上自己是不是太失敗了。人啊太無知就會在做決擇的時候做了錯的選擇,後悔晚已。每個決擇都是自己選的怪不得任何人,活好餘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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