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曲靖首例涉黑案公開宣判,貧困山村村官獲刑20年


云南曲靖首例涉黑案公开宣判,贫困山村村官获刑20年

钱宝平等七人受审现场

身为贫困山村村官,在一亩三分地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为祸村民,村民们是敢怒不敢言。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10月17日上午,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当地首例涉黑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把控基层组织俨然 “家长”

戛古,彝语戛沽,戛为上边,沽为水塘,即水塘上边的村,后演变为戛古。戛古村,位于云南省陆良县城以南,属半坝区。全村1062户4086人,村民主要以种植水稻、玉米、烤烟、萝卜为生。

钱宝平,1967年6月出生,初中文化,原系陆良县大莫古镇戛古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因涉嫌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于2018年1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5日被执行逮捕。

2018年1月,当地警方在摸排中发现,钱宝平等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随着侦查的深入,一个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团伙渐渐浮出水面。

2007年6月,钱宝平在家开办大伙食,请吃请喝,安排钱红宝、钱兴仓等逐户游说拉选票,将村中为竞争对手拉票的人员控制到家中吃饭、喝酒,采用言语威胁、请吃请喝、封官许愿等手段,如愿当选为村委会主任。

“棒不离身、该打就打。”上任伊始,钱宝平拉起“护村队”,由其心腹王某从担任队长,其哥哥和弟弟等为成员,统一配发迷彩服、对讲机、橡胶棒、钢管、大刀等。此后的选举,钱宝平以威胁、胁迫等手段连任村委会主任。

2008年3月的一天,村民龚某和钱宝平竞选村委会主任并反映钱家兄弟在村里横行霸道,钱红宝在县城建设银行大厅外当场殴打龚某,与龚某同行的赵某劝阻时,被钱红宝打致左耳耳膜穿孔。

2013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当天,钱宝平以破坏选举为由,伙同两个兄弟持钢管、马刀将竞争对手开去现场的越野车砸烂,造成车辆损失29870元。如愿当上村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后,此后的换届选举再无人与钱宝平竞争。

2014年9月,时任村委会副主任的杨某发现自己的一份卖烟合同不见了,遂向钱宝平询问,钱宝平一句“你长能耐了”,便左右开弓把杨某打倒在地。时至今日,回想起当时的情景,杨某仍手脚颤抖,心有余悸。他说:“打得我身上到处是伤,自尊心也很受伤害,被打回家后我就写下了遗书,想自杀。” 卸任之后,杨某没有再参加选举。“在我印象中,开会时没有人敢提不同意见,村里更没有人敢跟他唱对台戏。我心灰意冷,没有信心再参加了。”

10余年间,钱宝平通过安排心腹人员到村委会任职、暴力阻止他人参选等方式把控基层组织,俨然成了戛古村的“家长”,他垄断村内公共资源,侵占集体资产,进而公权私用、肆意妄为。

法庭审理证实:2007年初,钱宝平为攫取权力、谋取私利,利用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机会,伙同钱红宝、钱兴仓(均系其胞弟)、钱石荣(系其叔父),纠集张国乔、王顺聪、吕天堂等人,采用言语威胁、请吃请喝、封官许愿等手段破坏选举,于当年6月“当选”为村委会主任后,通过成立护村队、安排心腹人员到村委会履职、架空排挤村委会其他班子成员、打压村里其他家族势力等方式,巩固个人地位,树立个人“声威”,逐步形成了以钱宝平为组织领导者,以钱红宝、钱兴仓为积极参加者,王顺聪、钱石荣、张国乔、吕天堂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打”字当头 “暴”字立威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当地群众对钱宝平的评价离不开“霸道”二字。而“怕”,则是当地大部分群众的感受。

2007年9月18日,为将出租给村民办幼儿园但租赁期限未满的房屋收回,钱宝平带领钱兴仓、钱红宝等人找到租赁村民,强行拆毁幼儿园价值3050元的物品,并殴打租屋村民。收回房屋后,该老房屋被卖给钱红宝,后钱红宝转卖获利。

2007年的一天,因一位村民对量地有意见,钱宝平当即带领钱红宝、吕天堂等人赶至量地现场,对该村民进行殴打。2008年的一天,因一位孔姓村民要求继续承包村果园地,钱宝平当即殴打找上门的孔姓村民。

2009年8月的一天傍晚,村民王平母子干完农活回家,途经村内的堵烟卡点,与卡点看守人员发生争执。钱宝平指使护村队员用钢管等殴打王平,致其头部、肋骨等多部位受伤,住院38天。出院后,王平渐渐出现精神异常,甚至在村内随地大小便,生活无法自理。2018年3月,经医院确诊,王平患精神分裂症已无可能恢复正常。

2016年10月的一天,村民吕某没有想到,村间道路上偶遇钱宝平,竟然无缘无故挨了一顿打。后来吕某左思右想,才想起之前钱宝平要求他请吃饭被其拒绝。10年间,只要看到儿子呆滞的面孔,王平的父亲就十分心痛,但他说:“过去心里也恨,但又能怎么样?不敢跟他(钱宝平)斗,大家敢怒不敢言。”

“只要惹了他,他千方百计地报复你。”钱宝平在村内“打”字当头,以“暴”字立威,10余年间逐渐对村民们形成了心理控制。

由于长时间的心理控制,群众心中顾虑重重,一开始不敢举报,给公安机关的侦办带来了较大困难。当地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多方搜集证据、全力做好思想工作。

由于该案是曲靖市第一例涉黑案件,当地检察院高度重视,加强提前介入力度,数次与当地公安机关共同会商。同时成立办案组,由曲靖市检察院派出两名检察官直接参与办案。在审查过程中,办案团队抱着高度负责任的精神,对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进行了全面审查。

最终,形成了一份上千页的审查报告、上千页的举证提纲,30余页公诉意见,20余本起诉材料。

乱立名目肆意敛财

钱宝平上任初始,开始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小轿车每年100元,货车、客运车每年300元的“卫生费”;村里养羊的群众,每只羊缴纳50元“养羊费”,其中10元作为管理费,40元为保证金;农户新建房屋,钱宝平以不批手续和不给过桥威胁,强迫9户村民缴纳15000元的“搭桥开口费”。至于这些款项究竟用于何处,村民们表示从未见过公示,也不清楚钱款的去向。事实上,村内的许多事务村民既没参与更不知情。

2009年2月的一天晚上,钱宝平得知有人在村委会辖区取土,当即带领钱红宝、王顺聪等人携带钢管、马刀到取土地点,强行将王某等人正在作业的挖机、倒土车扣至村委会,直到收取“罚款”4万元后才放行。当晚,钱宝平等人采用同样手段,收取在同一地点取土的陶某0.2万元。后以交费才可以继续取土为由,又收取王某等人15万元。

2014年1月13日,村民王某失火烧毁集体山林,钱宝平以不交罚款就坐牢相威胁,收取王某3.55万元。同期,钱宝平以张某支付给临近村委会的地租低于本村地租,影响本村土地出租为由,指使人两次迫使张某交付现金10万余元。

2011年7月,钱宝平安排他人将已报销的2007年度村委会铺垫中大路的支出费用7万余元重复报销占为己有;2013年至2017年间,钱宝平安排村委会财务人员制作虚假的2013年度至2016年度村组干部工资表,采用虚列工资支出的手段,侵占集体资金40万余元。

2012年至2013年间,钱宝平将出售本村移民小区建房用地收入中的31万余元占为己有;2013年11月,钱宝平将向本村农户收取的宅基地审批建房费3万余元占为己有;2015年,钱宝平截留本村农户租给他人种植三七的土地租金49万余元占为己有;2007年至2017年间,钱宝平安排人员向农户收取生产用水电费68万余元,占为己有;2014年,钱宝平将本村撒大凹原电烤房所在地出租给他人建蚊香厂的租金中的10万元占为己有;2013年至2016年间,钱宝平截留本村农户租给他人种植西瓜的土地租金61万余元并占为己有。

2016年,钱宝平安排人员预留烤烟合同数量2万余公斤,转卖他人获利18万余元,占为己有。 2017年9月,钱宝平动用集体资金50万元用于收购烟叶,完成烤烟收购任务后将该笔资金占为己有……

村“旧房改造”工程不久,钱宝平将将自己的现代伊兰特轿车换成一百二十多万的保时捷越野车,其兄弟承包村委会道路水泥硬化等工程,也买了路虎神行者越野车。

法庭审理证实,钱宝平以超额分配烤烟合同、为售卖烤烟提供便利、组织旅游、安排吃喝、发放奖金、赊销商铺等形式为组织成员输送利益,通过暴力殴打、辱骂、罚款相威胁等手段控制组织成员,为护村队配备钢管、大刀等工具,并制定了“棒不离身、该打就打、打谁须经其同意”的不成文纪律规约。该组织利用钱宝平的职务便利,以村委会的名义,侵吞集体资金,通过向村民收取“养羊管理费”“卫生人头费”“车辆通行污染费”和敲诈勒索、职务侵占等违法犯罪行为,获取非法利益687万余元,部分用于维持该组织的生存、发展。

数罪并罚获刑20年

2018年11月11日,曲靖市陆良县人民检察院以钱宝平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贪污、职务侵占、挪用资金9项罪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4月8日,陆良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涉黑社会性质案,开庭当天2000余名各界群众到场旁听。

法庭审理证实:钱宝平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期间直接组织或实施,或默许组织成员实施任意损毁财物及随意殴打他人11起,情节恶劣;直接组织,或实施敲诈勒索他人财物4起,数额37.75万余元,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直接组织并参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1起,损失价值29870元,犯罪数额较大;直接组织,或默许组织成员实施故意伤害2起,致两人轻伤;直接实施职务侵占11起,数额343万余元,犯罪数额巨大;实施挪用资金1起,数额50万元,犯罪数额较大;钱宝平个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弹药。其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

“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一百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一百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二百万元,罚金二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6月21日,陆良县人民法院综合钱宝平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钱宝平案公开宣判。

法庭同时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判处钱红宝等六人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四年不等,并处数额不等没收财产或罚金。同时,法庭判决由钱宝平等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许某、钱某的经济损失77万余元,对钱宝平的违法犯罪所得687万余元、钱红宝的犯罪所得8.7万元予以继续追缴。

一审判决宣判后,钱宝平、钱兴仓、钱石荣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改判无罪,王顺聪 、张国乔、吕天堂等上诉请求撤销原判,从轻处罚。

2019年10月17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并根据全案犯罪事实和情节,对钱宝平、钱红宝等人分别作出罪刑适应的判决,钱宝平等七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不能成立,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后记》》》

戛古村,几块红色的宣传牌格外显眼。公示栏内,清清楚楚排列出了11件村民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清单”。钱宝平等7人被控制后,大莫古镇党委选树选调6位有经验、敢碰硬、懂党建的干部到戛古村,配齐了村党总支班子。

新村委班子组建后,班子成员带领村组干部,放弃周末休息,通过夜访老党员、困难群众,掌握了民情民意,收集汇总了群众急需解决的老大难问题。

对收集到的问题,村党总支集中研究,村组干部主动认领,承包解决问题。如对党员主动学习意识差、效果不好的情况,村党总支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认真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完善学习内容,增强组织生活效果,让党员由被动学变为主动学。

对以前议事不民主的问题,村党总支积极探索“三会一课+民生事业+扶贫工作+经济发展”模式,村中大小事务都请党员干部来参与决策,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主动性,增强党员干部的凝聚力。 经过不断的整顿转化升级,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的紧张关系已渐渐缓解,村民对村党支部的信任度增加,呈现出干群相融、干群一心的新气象。

作者:曲轩

来源:《清风》杂志202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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