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臺公益性崗位管理新政 擬安置零就業家庭成員等八類人員

據市場星報消息:為進一步加強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兜住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底線,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近日出臺《安徽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崗位開發、安置對象及聘任、崗位管理、薪酬待遇、鄉村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監督管理方面作了明確規定。

公益性崗位包括五類:非營利性基層公共服務類、公共管理類崗位,一般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崗位;城鄉輔助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機關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工勤服務輔助性崗位;勞務派遣企業、家庭服務業企業、物業管理服務企業、養老服務機構的託底性安置崗位;經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可納入公益性崗位範圍的其他崗位。

安置對象包括八類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大齡就業困難人員、長期失業人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邊緣家庭的失業人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邊緣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邊緣家庭的殘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邊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及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

對補貼期滿後通過開展職業指導、推薦3次以上就業崗位仍難以通過其他渠道實現就業的大齡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有勞動能力)等特殊困難人員,將再次按程序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重新計算,累計安置次數原則上不超過2次。

對距享受補貼期滿不足半年的人員,安徽將及時提供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服務,對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可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於用人單位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並在補貼期滿後轉為本單位勞動合同制用工,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同時安徽將新設鄉村公益性崗位,按“按需設崗、以崗定員、崗需互選”原則,開發農村保潔、治安、護路、管水、扶殘助殘、養老護理、林區管護、公共衛生、公共基礎設施維護等鄉村公共服務類崗位,優先安置“無法離鄉、無業可扶、無力脫貧”且有能力勝任崗位工作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

此外,安徽還將建立公益性崗位實名制數據庫,實行動態管理。對安置非就業困難人員、虛報冒領騙取補貼、“吃空餉”等違法違規行為,將進行糾正查處,清退違規在崗人員,實施失信懲戒,並嚴肅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記者 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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