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責資訊 | 福建連江法院財產保全中心助力案件當日了結

為便利群眾保全訴求,連江法院成立財產保全中心,為當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財產保全服務。這也是福州市首家成立的一站式財產保全中心。近日,連江法院財產保全中心通過迅速實施財產保全措施,防止被申請人轉移財產,助力案件快速了結。

原來,原告胡某某母親與被告陳某某母親是朋友關係。2014年開始,被告因開辦工廠缺乏資金,通過其母親陸續向原告借款,款項均由雙方母親經手。期間,被告多次借款,其中部分款項已經結清,未結清部分,雙方多次進行更換借條。2018年1月20日,3月10日,2019年2月4日,被告各重新出具一張5萬元的借條,約定月利率1%,未約定還款期限,口頭約定每月支付利息。上述款項合計本金15萬元,經原告多次催討,被告均未按期歸還利息,僅支付利息至2020年2月4日止。之後,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討款項,但是被告均表示拒絕還款。於是原告遂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歸還借款本金15萬元及利息。

原告胡某某在立案後向法院工作人員表示,為防止被告轉移名下財產,她希望能夠申請訴訟財產保全。在審核相關材料後,法院於當日作出財產保全民事裁定書。財產保全實施組於3日後查封陳某某所有的坐落於連江縣鳳城鎮的一套房屋,並將財產保全裁定書送達陳某某,陳某某在收到裁定書後立即聯繫法官,表示願意馬上還款,希望能解除查封。法官隨即組織雙方展開庭前調解,在法官的主持下,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達成調解協議,雙方簽訂調解協議書,陳某某當場償還胡某某15萬元,胡某某在收款後向法院申請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該案於立案當日作出財產保全民事裁定書,3日後實施查封,現場組織調解,當場履行完畢,切實做到了公正、高效的化解矛盾糾紛。

胡某某表示:“原本以來這個案件可能要拖上最少幾個月,甚至更久,沒想到法院在3天內就幫助化解了。能這麼快的拿回借款,真的要感謝法院負責財產保全的所有工作人員。”申請人胡某某為連江法院財產保全中心的高效工作表示大大的點贊。

連江法院於2020年1月組建專業的財產保全隊伍,歸口負責保全業務,整合全院訴前財產保全、訴訟財產保全以及執行財產查控、仲裁財產查控等不同階段財產保全業務,並在訴訟服務中心開闢專門的財產保全窗口,讓群眾一站式辦結所有財產保全業務。疫情防控期間,財產保全中心及時調整工作方式,將“線下”工作搬到“線上”,暢通“線上”保全渠道,積極運用信息化系統,通過網絡信息查控系統進行財產查控,切實做到“讓數據多跑腿,讓群眾少跑腿”,確保財產保全不打烊。

今年1-8月,連江法院辦理民事財產保全案件243件,標的金額1.3億元,促成當事人自行和解並撤回保全申請的5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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