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能不能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如果自然人發生了應徵增值稅的業務,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麼?如果可以代開,那麼申請代開都需要注意什麼呢?

那麼會計上的自然人是什麼意思?

會計上的自然人和民法自然人是一個定義自然人,是基於自然規律出生的人。民法上的自然人概念,專指有自然生命的人具有權利主體的這一身份。民法上的自然人是指基於自然規律出生、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人。自然人的稱謂是基於其自然屬性,其範圍較為廣泛,包括本國自然人、外國自然人和無國籍的自然人。

在什麼情況下,自然人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呢?

1、自然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購買方或承租方不屬於其他個人的,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後可以向稅務局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2、自然人出租不動產,購買方或承租方不屬於其他個人的,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後可以向稅務局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3、接受稅務機關委託代徵稅款的保險企業,向個人保險代理人支付佣金費用後,可代個人保險代理人統一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彙總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

4、證券經紀人、信用卡和旅遊等行業的個人代理人比照保險代理人規定執行。

那上述的情況,就一定能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不一定,仍然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第一,應稅行為的購買方不是消費者個人;

第二,應稅行為不是免徵增值稅的應稅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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