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副省級城市發展歷程和主要特點

一、副省級城市的概念

副省級城市的官方規範說法是“副省級市”。意思是:首先為市,不是省;屬於省轄,不是中央直轄。下面簡要了解“副省級市”的發展脈絡:

(一)“副省級市”前身是“計劃單列市”

計劃單列市的全稱是“國家社會與經濟發展計劃單列市”,即國家計劃單列市,簡稱“計劃單列市”。這裡指的就是:在國家計劃中列入戶頭並賦予這些城市相當於省一級的經濟管理權限。但其行政管理關係,仍然由所在省管理。

計劃單列市為5個。即:遼寧的大連、山東的青島、浙江的寧波、福建的廈門、廣東的深圳

這5座計劃單列市的特點是處於改革開放的前沿,經濟相對發達、產業結構比較合理,在國家經濟發展大局中佔據獨特地位。

(二)副省級省會城市

“副省級市”的關鍵字是“副省級”。

副省級省會城市共有10個。即:廣東的廣州、湖北的武漢、黑龍江的哈爾濱、遼寧的瀋陽、四川的成都、江蘇的南京、陝西的西安、吉林的長春、山東的濟南、浙江的杭州

我國副省級城市發展歷程和主要特點

瀋陽

我國副省級城市發展歷程和主要特點

杭州

二、副省級城市的分佈特點

我國副省級城市發展歷程和主要特點

15座副省級城市佈局

(一)按區域

1.東北地區:黑龍江的哈爾濱,吉林的長春,遼寧的瀋陽和大連。

2.東部地區:江蘇的南京,山東的濟南和青島,浙江的杭州和寧波,福建的廈門。

3.西部地區:陝西的西安,四川的成都。

4.中南部地區:廣東的廣州和深圳,湖北的武漢。

(二)按省份

1.遼寧、山東、浙江、廣東分別擁有2座副省級城市。

2.黑龍江、吉林、江蘇、福建、陝西、四川、武漢分別擁有1座副省級城市。

(三)特例

副省級城市廈門所在的福建省,其省會城市是福州,但福州不是副省級,而是正廳級。因此廈門的城市規格要高於福州,這也是唯一的比所在省的省會城市還要高的城市。

我國副省級城市發展歷程和主要特點

廈門

三、副省級城市的幹部行政級別

副省級城市的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市長、市政協主席職務列入《中共中央管理的幹部職務名稱表》。也就是說:任命副省級城市的“一把手”,中央都需要直接發文明確或提名。例如:

(一)以副省級城市杭州為例

1.任命書記。中央決定:某某同志任浙江省委委員、常委和杭州市委書記

2.任命市長。中央和浙江省委決定:某某同志任中共杭州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提名為市長候選人

(二)以正廳級城市長沙為例

1.任命書記。中央決定:某某同志任湖南省委委員、常委。湖南省委研究決定:

某某同志任長沙市委書記。

2.任命市長。湖南省委決定:某某同志任長沙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提名為市長候選人

四、副省級城市機構規格區別

(一)市轄區和市屬部門

副省級城市的市轄區和市屬部門普遍為副廳級(內部又稱“正局級”),如南京市秦淮區、青島市民政局。

(二)中央直屬部門

由於計劃單列市具有省一級的經濟管理權限,因此涉及經濟方面的中央垂直管理部門都在5座計劃單列市設立有關的垂直機構,與省級機構平行。如大連市國家稅務局和遼寧省國家稅務局為兄弟平行單位、廈門海關和福州海關為兄弟平行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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