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稽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於帶強調事項段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涉及事項的獨立意見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天健所”)為會稽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會稽山”)2019年度財務報告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天健審〔2020〕2068號)。

一、審計報告中強調事項段的內容

我們提醒財務報表使用者關注,如財務報表附註十三(二)2所述,精功集團有限公司持有會稽山公司164,000,000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32.97%,佔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已被司法凍結和輪候凍結。精功集團有限公司已向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申請依法進入重整程序,截至審計報告日重整程序尚未完成,未來結果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本段內容不影響已發表的審計意見。

二、出具帶有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詳細理由和依據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3號——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和其他事項段》第二條規定,如果認為必要,註冊會計師可以在審計報告中提供補充信息,以提醒使用者關注。上述強調事項儘管已在財務報表附註十三(二)2中披露,但會稽山公司因控股股東精功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其股份被全部司法凍結和輪候凍結,精功集團有限公司已向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申請依法進入重整程序,截至審計報告日重整程序尚未完成,未來結果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因此我們在報告正文中提醒財務報告使用者關注。

三、公司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作為公司獨立董事,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 14 號-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及其涉及事項的處理》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2 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等相關規定的要求,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1、天健所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審計報告》(天健審〔2020〕2068號)真實、客觀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實際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

2、我們同意《會稽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於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涉及事項的專項說明》,並將持續關注和監督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採取相應的措施,積極化解上述強調事項段所涉及事項可能給公司帶來的不利影響,切實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

3、我們提醒廣大投資者理性、正確評估該強調事項的後續進展對公司的影響,謹慎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獨立董事:金自學 高健 陳顯明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