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從公司保險櫃偷走現金,會計對賬後卻發現公司錢分文不少

“我們正在積極整改,已加強工作紀律,並將進一步規範公司密碼和財務管理,完善公司招聘流程和相關制度,謹防此類事件再次發生。”近日,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接到了某物業公司的一封回覆函,對檢察機關就該公司財務管理混亂等問題制發的檢察建議進行了專門回覆。

檢察院為什麼給物業公司發檢察建議?這事兒還要從一起盜竊案說起。

2018年8月,該物業公司的張經理一早給會計小麗打來電話,稱公司保險箱被盜,小偷是保安王陽。小麗立即趕到公司對賬,卻發現保險箱內的現金與公司賬目完全一致,連小數點都絲毫不差。然而,監控錄像顯示,王陽的確在前一天傍晚打開過保險箱,並在取出保險箱內兩隻裝有現金的白色信封后,鬼鬼祟祟地離開。

貪念萌生

趁妻熟睡偷鑰匙

王陽和妻子林丹同是該物業公司的員工,王陽是保安,平時的辦公地點就在公司的監控室內。林丹是公司的出納,手中保管著保險箱的鑰匙,而那隻失竊的保險箱,就放在監控室內。

要想開啟這隻保險箱,除了要有林丹手中的鑰匙外,還需要輸入一串9位數的密碼。作為公司財務人員,林丹是不應該把密碼告訴別人的,但林丹懷孕了,而保險箱放置於低處,蹲下來操作極為不便。於是,出於對丈夫的信任,林丹把密碼告訴了王陽,讓其幫忙收放財物,王陽因此知道保險箱的白色信封裡裝著現金。

一天晚上,王陽想到自己最近投資虧了很多錢,打算追加投資翻本,手頭拮据的王陽便對公司保險箱裡的錢起了賊心。他趁妻子睡覺的時候,偷偷從她的包裡偷來了保險箱的鑰匙,然後獨自一人騎著電動車去了公司,從保險箱裡隨機拿走了兩個信封,一個裝著2萬元整,另一個有1萬多元。得手後,他立即到附近的銀行把錢存進卡里。後來這些錢絕大部分都被他拿來炒期貨,原本打算賺了錢就偷偷放回保險箱,可最後卻輸得一分不剩。

其實,早在2018年4月,王陽就迷上網上期貨,一筆一筆地往裡面投錢,可這些錢全部血本無歸,王陽因此欠下了20多萬元的債務。王陽粗略地計算過,他前前後後輸了30萬元。現如今偷來的錢也全都輸完了,債務纏身的他無比失落,動了輕生的念頭。

他爬到小區內一棟樓的18層,想自殺。可就在他縱身躍下之前,不慎跌倒摔傷了膝蓋。此時,他的弟弟也趕到現場極力勸說他。他想到妻子還挺著大肚子,便打消了這一念頭,決心不再碰期貨。他的決心體現在了行動上,他拿起手機撥打了110,投案自首。 

始料未及

錯偷老婆嫁妝

這隻被盜的保險箱有半米高,內分上下兩層,上層放有三個白色信封,下層有三個白色信封、一些卡片和幾張財物票據,白色信封內是金額不等的現金。照理來說,保險箱是用來存放公司財物的,但林丹也有在其中存放私人財物的習慣。為了進行區分,林丹將自己的錢放在上層,並在信封封口處做了標記,公司財物則被放置在下層。

王陽曾幫忙操作過保險箱,知道白色信封內裝的都是現金。可他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隨手偷走的正是放在上層的兩隻信封,都是林丹的錢,是他們夫妻二人結婚時丈母孃給的錢。後來,二人來上海打工,這筆錢便被林丹存放在公司的保險箱內。

沒想到自己大費周章偷來的錢,竟是妻子的嫁妝。王陽到案後,才從民警口中得知這件事。在民警詢問林丹時,林丹表明了自己的態度:“我對私人財物被盜一事,不打算追究我丈夫王陽的刑事責任。”公司張經理也表示,既然公司沒有損失,兩人也已經離職,公司不會追究下去。 

犯罪未遂

須追究刑事責任

既然實際偷走的是自家錢財,且妻子和公司均表示不予追究,那王陽是否還會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一般來說,偷竊親屬財物,要從盜竊數額、盜竊次數、主觀惡性以及親屬的態度等方面綜合研判。其中,親屬的態度是決定是否追究刑事責任的重要因素。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偷拿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可以不認為是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酌情從寬。

“但本案的實際情況有別於一般偷竊親屬財物的情況。”承辦檢察官指出,“本案中,王陽明知保險箱內是公司財物,卻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竊得3萬多元現金,完全符合盜竊罪的構成要件,只是由於該現金是其妻子林丹放置於公司保險箱中的個人財產,並未造成公司財產損失,故該行為應屬於犯罪未遂。”

王陽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構成盜竊罪,但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2019年12月,經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王陽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1.5萬元。一審判決后王陽提出上訴。2020年2月,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裁定維持原判。7月,青浦區檢察院就財務管理混亂等問題向該公司發出了有針對性的檢察建議。(文中涉案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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