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孤獨,我們才在錄像廳相遇

這是一本真誠的作品,一位年輕導演的思考以及記憶,看完之後,覺得給這本書評一個本年度“金句王”也不為過。

今天的摘選,便來自這本書——《電影漫遊症札記》。

因為孤獨,我們才在錄像廳相遇

錄像廳初記

我人生中看的第一部電影應該就是香港電影。剛上小學的時候, 學校總隔三岔五地安排我們去影院看功夫片。最初的感受是飛簷走 壁太神奇了。後來接觸電影更多是通過小小的錄像廳。那時候,電影也不叫“電影”,叫“片兒”,看片兒就是看錄像。

因為孤獨,我們才在錄像廳相遇

“錄像廳的片兒”成了一個約定俗成的說法,以表現黑幫故事、日常生活,帶點情色元素的港片為主。大家放學之後,集合起來,晃晃蕩蕩,走向那個小錄像廳的情景至今還很清晰。

我對當年電影的記憶,和導演費里尼的差不多,“ 就是一個廳,那裡說話聲嗡嗡不斷,汗臭燻人,檢票員來回走動,叫賣炒慄的聲音此起彼落,總之,“一片混亂的氣氛”。

漆黑狹窄的錄像廳裡站滿了高矮胖瘦的小青年。我們進門後,通常靠在角落。錄像廳裡,人都看不清臉,有的手上還拿著啤酒,聽得見玻璃碰撞的聲音。他們議論著片子裡面的內容,說著剛才街頭髮生的故事。有時候,電影裡撞車、打架、追逐、泡妞,錄像廳裡的人也會隨之蠢蠢欲動,誰捱到誰,哪個踩到哪個的腳,就開始罵,沒幾句,就動手,然後人群朝著一邊聚攏。有時,女孩在其中嘰嘰喳喳尖叫,大叫“流氓”。

夏天,有人看著看著電影就熱暈了,倒在地上,所有人都對這人沒什麼興趣,似乎對電影也沒多大興趣,亂亂哄哄地,看完一齣戲,走出來。一群人就聚集在門口,多熱多冷的天,都穿著花衣服,褲腿鬆鬆垮垮,堆在球鞋上,褲腳也爛著。

環境裡飄蕩著粗野、不安、焦慮,以及各種不確定的氣息。我小時候就怕被人群捲進其中。有一次有人打架,我們被人流擠出錄像廳。人擠人的時候,我的手觸碰到另一雙手,我趕緊縮回來,然後抬頭就看見了那個當時暗戀的女孩。對方似乎並沒有察覺到發生了什麼,還朝我笑。我沒事老去看片,慢慢地,適應了錄像廳的那一片漆黑,總覺得黑暗裡特別容易發生能給人留下動人記憶的事。

我們在錄像廳裡看到的港片已經不是武俠片了— 至少不是飛簷走壁這種,而是普通男男女女過生活,更接近眼前的生活景象。裡面的人和我們在街上遇到的人穿著差不多的衣服,做的事卻完全不同。

到了小學四、五年級之後,不曉得為什麼,就很少去看錄像了。偶爾在電視裡看到一些說粵語的片兒,也不覺得有錄像廳裡的片兒的那種感覺。

“港片”一詞在我們那邊還沒有叫響,就隨著錄像廳的消失而和別的電影沒什麼分別了。由此看來,錄像廳是一個年代特有的產物。電影說到底講的是誰看見誰,誰影響誰,誰成了誰,誰離開誰。

像錄像廳時代,我無意中發現自己暗戀的女孩的目光一樣。當然,錄像廳裡還有我們周圍的目光,有人看到我每天跑去看錄像,就去找我母親告狀,然後我就被從所有看錄像的人裡揪出來,一路打到家—母親覺得錄像會教人學壞。

電影《一句頂一萬句》(2016)裡有很多“錄像廳年代”特有的景觀。當年看片兒純粹是為了消耗過剩的激素。

因為孤獨,我們才在錄像廳相遇

這部電影讓我有很多關於孤獨的話想說出來。這不僅是一對男女的,還是整個社會環境的孤獨,更是我們這群當年泡錄像廳看片兒的小孩在小鎮無法找到說話的人的孤獨。

因為孤獨,所以我們才在錄像廳相遇,靠電影識別對方。正如《我不是潘金蓮》(2016) 裡的孤獨是一個不可迴避的主題— 李雪蓮剛開始告狀是因為委屈,後來是因為孤獨,委屈可以紓解,孤獨無處排遣,一直拖到最後。

網絡聊天熱熱鬧鬧的本質就是現實裡對話越來越難。我們在現實生活中沉默是因為言多必失,而孤獨又叫人害怕。小說裡的吳摩 西和牛愛國千里迢迢,一出一回,尋找另一個能拍響的手掌。(《一句頂一萬句》)電影裡的李雪蓮告狀十幾年,幾次不告又告,最後失去告狀的動力,不得不上吊。(《我不是潘金蓮》)

因為孤獨,我們才在錄像廳相遇

“有朋自遠方來,不亦說乎?”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孤獨由來已久。這個孤獨是種面子,有的是裝出來的,有的是真的,就像我們在街頭旁若無人地呼喊,十幾歲少年沒頭蒼蠅一樣在街頭亂撞。那時的世界還不喧囂,這撮人習慣去最黑的地方相見。

電影初心

雖然電影是沒有標準的,文學、藝術這種東西恐怕也都沒有,如何看、如何讀、怎麼交流,卻總是特別有趣的話題。

沒有標準的東西講究感覺。在劇組常見到演員試戲,通常導演看過試鏡給出的評價,也是有沒有感覺。到了拍攝現場,演員的不自信往往也來自對人物沒感覺。表演是藝術,演員是作者,作者應該有這個想象力— 通過劇本,對要做的事清清楚楚,不用他人多說什麼。話劇大家於是之在他的《情泉》一書裡談到過“認識程瘋子的過程是很長的......”因為有了理解,最後才有了舞臺經典《龍鬚溝》的誕生。表演是這樣,所有與藝術有關的事,最好也都問問自己的心。人的不同感覺,決定了藝術的個性。藝術不需要定論,“依靠它我們就不至於毀於真理”,尼采說的話令人豁然開朗。在我還寫小說時,促使我大膽地拍片的那個感覺就是 :覺得看到的電影和自己想的不一樣,乾脆自己試試看。

但商業規則要求穩定,符合規律。很多導演的創作就是在這裡迷失的。“商業”不是一個壞詞,畢竟電影是特殊商品。這個商品包含很多“沒有標準的標準”。很多電影的初心沒問題,只是在結合市場的過程中被替換掉太多個人的東西,走向了所謂的“茫茫大眾”。

個人抒情真的沒有觀眾嗎?他人憑什麼要對個人的故事感興趣?揣測到的大眾心理是真的嗎?你又不是大眾。

誰也不知道觀眾在哪裡。大家口中的某些電影的票房奇蹟,純屬偶然。這些電影在成為偶然之前,同樣經歷過創作困境,以及融資艱難等必然環節。一部電影的製作,從起點到終點,要經歷三到五年,三到五年之間,按現在的發展速度,很多東西都必然發生巨大變化。

在這個變化中唯一不變的,恐怕只有初心了。

有一次遇上扮演阿 Q 的雷恪生先生。現實中的老頭和小說裡的阿 Q 形象,忽然重疊了。我當場愣住,看了他半天。記憶裡的人忽然老了。他緩緩走到我面前,臉上帶著阿 Q 式的笑容。

跟他聊天,談到戲,我記得他說不管什麼時候,一定要記得自己為什麼做這件事。大概就是這意思。市場是市場,好的初心留在心中。那次回家後,又對著屏幕重看老話劇的視頻,實在感慨。

當晚翻到一個故事,是說一個唐朝縣令抓了個犯人,那人殺人越貨,理當處決。提審時,一看來人長相,縣令覺得此人骨骼清奇,看樣子以後能有大出息,私下跟他說 :“要不,你跑吧。我想 個辦法。”犯人逃跑成功。

幾十年後,縣令被貶歸鄉,路過一個小鎮,走著走著忽然被人從後面攔腰抱住。對方大喊: “恩人啊,沒有你,哪有我的今天,我要款待你,好吃好喝好住。”

晚上,他跟老婆商量如何報答救命恩人。老婆問 :“一匹絲夠麼?”此人答 :“不夠。”“十匹絲呢?”又答 :“也不夠。一百匹、一千匹都不夠還這個情。”老婆一琢磨,說 :“那你今晚把他殺了吧!”那人也說 :“對,是要殺了他。”

故事講恩情、相處、關係,還有回憶,而重要的是挖掘到了人性深處。一個人的好如何成了另一個人的心病?好意成了牢籠,後者必須逃離這個困局。別人未必有惡意,你未必把這理解成善。

好電影在文學中要挖掘的就是這樣的東西,如果這個故事拍成電影,就有點《羅生門》(1950)的感覺了。

因為孤獨,我們才在錄像廳相遇

越往深處想,越覺得這已經不只是電影的事了,而是到了文學的層面上。日本導演小津安二郎有句話 :“電影以餘味定輸贏。” 餘味是什麼?簡單來說,是一個畫面後面,還有點影子;一個聲音之後,還有段餘音; 導演說,到這兒就挺好,你覺得看到這兒不行,下面還得接著有故事。

可能寫小說最難寫的是,結尾那幾行字—寫多了會把路堵死,寫少了讓人覺得深度不足。拍片子最難的是開頭,事情交代多少。電影作者耍小聰明,少拍一點,讓事情慢慢被放出來,一般情況下比多了效果好些。

在此多寫一筆,回到“輸贏”的問題上來,文章無第一,格調有高低。初心本該如此,這是一個作者的宿命。即使這樣,也未必能做好!

因為孤獨,我們才在錄像廳相遇
因為孤獨,我們才在錄像廳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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